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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限行区下月扩大至7区高新区 最高补助1.8万

来源:青岛早报-- 2012-10-30 07:35:37 字号:TT

    第二阶段扩至七区

    汉红燕副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二阶段高污染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七区行政区域。自明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及高新区,包含边界道路,禁止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包括低于国Ⅰ标准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对违规驶入第二阶段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每辆机动车处200元罚款。

    提前淘汰有补助

    汉红燕副局长介绍,高污染黄标车是指使用年限长、安全性能差、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老旧汽车,多为2000年7月1日前制造的在用汽、柴油车和少量2003年7月1日前制造的在用中重型载货及大中型载客汽油车。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去年我市出台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鼓励政策,对市区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最高补助18000元。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为第一阶段,市区提前淘汰高污染黄标车的车主,可按照补助标准的100%领取补助资金;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为第二阶段,补助金额为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可获得600—14400元的补贴。《办法》自2011年8月实施以来,各区环保、财政、商务部门在本辖区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联合服务窗口,每周二、三两天集中受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申报材料,截至目前,市区通过审查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材料共计5633件,已发放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4400万元。(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孙钦法)

    特别提示

    车主要确定自己驾驶的车辆是否属于高污染黄标车,可拨打服务电话82871109查询,也可登录青岛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 (),点击数据查询 “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信息查询”栏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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