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儿子看病,我们已经把老家的房子卖了。”昨天上午,在市儿童医院12楼的血液肾脏科病房里,张贵良摸着儿子军军的脸说。两年前,8岁的军军查出了白血病。虽然参加了新农合,但是巨额的治疗费用还是让原本衣食无忧的家庭陷入了困境。昨日,从市卫生局传来好消息,我市将实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白血病等22类重大疾病将在原有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再给予新的报销补助。除22类重大疾病之外,参合农村居民当
事件
救儿两年花30万致贫
35岁的张贵良和妻子家在胶州农村,夫妻俩在镇上一家外企工作,每月收入约3000元。一家三口原本生活很幸福,但两年前,8岁的儿子军军查出了白血病,打破这个家庭的平静,也让这个家庭很快陷入了困境。如今,为了救儿子,他们甚至卖掉了自己的房子。
“到现在,儿子的治疗费已经花掉了30多万了。 ”张贵良说,去年第一次住院就花掉了20万元。今年到目前为止,又花了10万元。“虽然,我们加入了新农合,但是治疗费用报销不到一半,还有很多治疗费用不能报销。 ”张贵良说,为了带着孩子看病,妻子把工作辞掉了,只剩下他自己赚钱养家。夫妻俩把家里能卖的东西一点点都卖掉了,把能借钱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但还是凑不齐治疗费。今年8月,他们只能把家里的房子卖了。
“我们病房里7成以上的农村白血病患儿家庭都因此而陷入了贫困。 ”儿童医院血液肾脏科副护士长段颖说:“很多患儿在治疗过程中,因为凑不齐治疗费用,只能断断续续地治疗。没钱了就回家,凑点钱再回来住一段时间的院。”记者了解到,目前儿童医院血液肾脏科病房里住了10个白血病患儿。其中,7名来自农村家庭。这些家庭全都因为治病陷入了困境。据了解,青医附院、市立医院、401医院也都有这样的情况。
政策
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昨日,我市下发《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参合农民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2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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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
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这22类重大疾病的,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 (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 (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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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标准
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22类重大疾病:儿童白血病 (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