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喂养流浪猫狗,关女士3年里挪用公款22万余元买猫粮、狗粮,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遭公诉。为帮母亲偿清公款,其女在网上发帖求助,最终在数千人的捐助下,昨日凑足钱的女儿将22万余元还给公司,并把公司谅解书交到法官手中。
昨日一大早,关女士女儿便怀抱着一书包钱,坐公交车到母亲曾在的公司还钱,在拿到公司出具的谅解书后,关女士不禁喜极而泣。“真得感谢好心人!现在全家就靠我丈夫一月4000多元工
中午,关女士女儿赶到怀柔法院,将公司的谅解书交到法官手中,法官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母亲养这么多流浪猫狗,可能是在我结婚后她一个人生活感到孤单造成的,之前我家并没有养猫狗的习惯。等母亲出来后,我一定跟她好好谈一次,让她量力而为。另外也帮她在流浪猫狗救护站找一份工作,让她干自己喜欢干的事。”关女士女儿说。因近日劳累,并多次答复关心此事的记者、朋友,此时关女士女儿的嗓音已近沙哑。
案件回放
挪公款喂流浪猫狗
2009年6月至今年2月间,现年50岁的关女士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货款22万余元拿走,超过3个月未予归还,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挪用公款罪被起诉。调查中发现,她将这笔钱都用来喂养流浪动物。
今年10月初,怀柔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关女士当庭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自己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从女儿结婚后,她一人居住,因不忍见流浪猫狗的惨状,从2000年开始便捡流浪猫狗回家。养猫狗的开销每月最少7000元,而自己赚来的钱只够流浪猫狗的伙食费。2009年4月,关女士结算回一笔一万多元的货款准备次日交回公司,但当天发现有几只狗病了,她就拿这笔钱给狗看病。自此以后,关女士一再挪用公款,共有22万余元全都花在猫狗身上。
庭审最后,关女士女儿说将尽快筹集22万余元还给公司,以便让法院从轻判罚母亲。
律师说法
不能因公益就违法
对此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新红律师表示,关女士挪用单位资金3个月未还,已触犯刑法。这笔钱用来喂养流浪猫狗,用途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不能因为做公益就违法。现其女儿将挪用的资金偿还,并得到公司谅解,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记者 李庭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