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京煤集团地质勘探队一科长刘国斌、副科长周和生,被控在职期间合谋贪污公款800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两人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被一中院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起诉书显示,1998年3月至4月,时任北京矿务局综合地质工程公司(京煤集团地质勘探队下属公司)计财科科长、副科长的刘国斌和周和生,擅自将公司账户中300万公款转出,用于购买国债。
随后,
2000年12月,两人还将公司的300万元公款转至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南大街证券营业部,用于购买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后二人将该笔资金转至私设账户内,平账后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