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办结婚酒席了她要求老人把房子给男友 房子不过户结婚就免谈
今年已经69岁的郭大爷(化名),最近为了儿子的婚事愁坏了。他的儿子小郭今年已经30岁了,和女朋友也订婚了,就在9月中旬两人也去拍了婚纱照并提前准备了婚宴的酒席,这时只差两人去登记领证接着操办婚事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因为吵了几句,小郭的女朋友要求老俩口把房子过户到小郭名下,但郭大爷老两口觉得婚还没结,就开始研究房子,这实
小郭今年已经30岁了,在一家小公司做电脑维护的工作,一月的工资只有两千块钱。因为家庭条件也不突出,一直没谈婚事。就在今年4月份,小郭在网上偶然认识了比自己大几个月的小薛,俩人从认识到订婚再到住到一起,完全可以用闪婚来形容,认识不到俩月后,就在父母的同意下订了婚。按照习俗,郭大爷家给了女方31800元的订婚礼金,并附带着一万多元的一套金银首饰,合计4万多元。订婚之后,小薛也搬到了小郭家中,和小郭住到了一起。因为俩人都是30岁的大龄青年了,彼此也知道对方家庭情况,小薛也没提出让男方家买房子,也接受了结婚和父母住一套房子的现实。
就在9月中旬,小郭和小薛一起去拍了婚纱照,家里人也准备了婚宴,却一直没去登记。一天晚上,小郭和小薛吵了几句,小薛就提及在家里没有安全感,要求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但过了没多久,可能觉得这样有些不妥,小薛又改了主意,提出让郭大爷把房子过户到小郭名下。
记者了解到,郭大爷家是一套不足70平方米的老房子,已经二十多年了,之前一直是在老两口名下,对于未来的儿媳突然提出的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的说法,老两口也有些愣了。郭大爷也说就小郭一个孩子,两人走后,房子肯定是儿子的,不会变成别人的,没必要为了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斤斤计较。但事情就此有些变了味,小薛在没得到明确答复后,从郭大爷家搬走了,并说“房子不过户,咱就不登记”。
虽然事后郭大爷也和小薛的父母进行了沟通,但一直没谈好,小薛的父母坚持女儿的观点,要登记就要将房子过户到小郭名下,郭大爷却坚持不过户,最后闹到了两家不想再继续这门婚事 。到了这时候,焦点又变成了当初结婚的三万多礼金以及一万多的金银首饰,郭大爷家觉得,如果两人不交往了,就该退还当初的礼金,而小薛的父母认为是男方悔婚,对于礼金也一直不做任何解释。
对于这种情况,记者也咨询了青岛律师网的郝律师,她告诉记者:“男方送给女方的首饰,作为动产,而且是赠与的方式,法律是不支持讨回的。但另外三万多块钱,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当初双方有明确收据或者协议,就可以依据法律要回,如果只是口头协定,则很难进行追讨。”另外两家人争议的房产的事 ,郝律师也提及:“如果房子单纯过户到小郭名下,婚后即便两人再离婚,房子也是小郭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后女方将自己名字加入房产证,那就获得了房子一半的所有权。”(记者 刘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