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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快递公司快件运单契约条款 10月1日起,《快递运单》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统一了此前各不相同的快递运单格式。然而环球网记者对青岛中通、申通、圆通和顺丰四家快递公司进行采访发现,虽然新标准实施近半月,但快递公司并不“买账”,仍在使用老版快递运单。业内人士坦言,快递运单新国标存在先天缺陷,它并非强制执行,且未就保价费率和赔付标准做出具体的统一规定。 现状:快递运单赔付标准规定不一 据了解,《快递运单》国家标准出台前,各快递公司的运单内容及格式各不相同,尤其体现在运单背面对于赔付标准的规定。 在申通快递服务合同背面的《快递服务合同》中,记者看到第四条保价条款标明,如托运人(寄件人)对交寄快件物品选择不进行保价,则双方确认交寄快件物品实际价值不超过支付的快递费用5倍。选择不保价服务品种的,如交寄快件物品毁损灭失,按照双方在快递详情单上的约定,进行赔偿,如双方没有约定,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托运人(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 圆通快递运单背面第七条则注明,寄件人确认交寄地快件价值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贵重物品建议选择保价,如需保价,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8%,未保价或未支付保价费快件丢失、毁损、短少的、赔偿限额为所付资费的六倍。 顺丰快递则规定,若寄件人为选择保价,则公司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九倍的限额内,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损失的实际价值。 新国标:统一运单格式 多数市民认为,10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运单新国标,对此前各不相同的快递运单进行了统一格式,尤其是运单背面关于责任与义务的条款,将会在更规范、更公正、更合理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一,未保价物品赔付标准不一致的局面有望终结。 业内:新国标可操作性不强 快递公司不买账 不过,记者近日对圆通、中通、顺丰、申通等多家快递公司采访得知,虽然快递运单新国标虽已实施近半月,但青岛各大快递公司仍然使用旧运单,四家快递公司均表示,新运单已在印刷中,但至于何时投入使用仍不清楚。 对此,青岛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快递运单新标准只是在相关专业术语方面做出了统一规范,并未就保价费率和赔付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如赔偿多少倍等,操作性不强。并且,该标准为推荐执行,并非强制执行。 (记者 齐春红 蒋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