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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取消高中择校生 全凭成绩录取禁特招点招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26 06:35:02 字号:TT

    幼儿园禁借特色班收费

    《意见》要求各市根据国家和省收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工作,规范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严格核定保育教育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收取书本费和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

费用,也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3年内取消高中择校生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三限”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争取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意见》除叫停择校生外,也给借读生下了一道禁令。严禁高中学校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各地要尽快制定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高校不得“点招”“特招”

    《意见》同时对高校招生进行了规范,要求高校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录取程序,坚决杜绝点名录取等“点招”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密组织招生考试,严明录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案件。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进一步加强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与招生计划管理政策的有机衔接和协调配套,严禁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乱收费。严禁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生等违规办学行为;严禁高等学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联合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严禁高等学校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严禁超标准收取学费。

    严禁公办教师有偿补课

    《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学校要指导学校和教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整体上减少学生对补课的依赖。

    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新闻调查 取消高中择校生我市打算分步走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目前我市已经收到了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在此之前我市已经出台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相关文件,对于高中择校费的问题并没有涉及。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3年内取消择校生的规定,我市将严格执行,并将公布分步取消的时间表。

    据介绍,今年秋季入学我市已经将择校生比例控制在了20%的比例,按照今年高中新生39600人计算,今年全市招收的择校生人数近8000人。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市物价局核定的择校费标准,择校线不能低于学校录取线30分,择校费最高为1.8万元。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择校费之后,高中招生人数不受影响,只是原本需要缴纳择校费才能被录取的学生,不需要再缴纳择校费了。

    高中借读被叫停有人欢喜有人忧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取消择校费,高中校长们一致叫好,而学生家长们意见则截然相反。“我非常赞成停招择校生。”一所局属热点高中校长告诉记者,取消择校生之后,所有学生凭中考成绩录取,既避免了各种人情关系,学生之间的差距也比较小,可以避免一些不够录取线的学生通过择校的方式进入学校。持支持意见的家长们认为取消择校生之后,中考录取将更加公平,持反对意见的家长则担心孩子万一中考发挥不好,无法通过择校进入一所好的高中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考失利学生家长, 通过借读的方式将孩子送到郊市区高中、热点高中,希望孩子能有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其中到郊市区高中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平度一中、莱西一中等学校甚至专门增加班级规模招收市区借读生。

    在《意见》中,借读也被省教育厅明令禁止,一所局属高中校长表示借读生更是令校长们头疼的事,多名校长告诉记者,今年学校大幅提高了借读费,目的就是想通过 高收费把家长们吓住,“禁止借读绝对是个好消息。”(记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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