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择校”的禁令真来了。继教育部表示将叫停高中择校生之后,昨天省教育厅、山东省政府纠风办、山东省监察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首次明确我省将在3年内取消高中阶段的择校生。青岛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
《意见》表示,青岛将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建立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有效机制。要做到科学布局,合理划定和调整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擅自跨范围招生;学校招收服务范围以外的有择校需求的学生时,学校要拥有空余学额,并根据群众需求制定公平的择校生招收办法;要通过建立完善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加强对群众身边学校的宣传、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的比例等措施,疏导减少择校行为;规范特长生招生,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严禁举办 “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择校乱收费,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