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焦化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焦化行业产能过剩的发展形势,要求焦化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整合重组,对已列入国家公告管理的41户焦化企业进行优化,并在政策、金融等方面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环境。山东焦化集团(注:省级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设在青岛市崂山区。)所属控股公司铁雄冶金、铁雄新沙、铸造焦、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企业将获得政策支持。截至20
高端技术中心助力产品调整
近年来,焦化行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等制约因素趋紧,结构性矛盾突出,产能过剩矛盾加剧。据悉,与2011年省内市场需求相比,全省焦炭产能过剩55%,根据“十二五”末我省钢铁产能控制在5000万吨的规划目标,焦炭需求将进一步减少至2500万吨左右,届时焦炭过剩产能将达到60%。
根据指导意见,山东省将在焦化领域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尤其是市场前景好、增长潜力大、辐射拉动作用强的产品。
为此,山东省政府将支持山东焦化集团与中国钢铁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成立联合冶金研究院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全省焦化企业转型升级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提升我省焦化行业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工艺突破为主,突破传统焦化行业概念,拓展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生产和应用,提高化工产品比例。
打造千万吨级大型集团
根据2012至2016年的山东省焦化行业的发展目标,至2016年,将对已列入国家公告管理的41户焦化企业进行优化重组,到2016年,将企业数量控制在20户以内,焦炭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焦化企业户均产能从106万吨提高到200万吨。
在市场倒逼企业优化重组的过程中,山东省鼓励独立焦化企业与煤炭、钢铁、化工企业紧密型联合重组,实现产业链纵,向整合,支持山东焦化集团依托已经进入国家公告的重点焦化企业和煤炭、钢铁、组建千万吨级大型焦化工企业进行重组,化集团,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另外,政策还将推进焦化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焦化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将凭借山东焦化企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两大平台,为全省焦化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供应链融资支撑,实行总代表制的国内、国际原料煤集体采购,增强国际煤炭采购话语权,建立煤炭-焦化-钢铁-银行紧密结合的新型供应链共赢体系。
力促焦化产业新模式
未来,山东省将构建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清洁型燃气能源、化工产品深加工三大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城市及工业燃气项目,支持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煤焦油深加工、苯类深加工、制液化天然气等产品,促进焦化产业的优化升级,建立我省焦化行业资源综合化利用新模式。
此次意见还鼓励扩大和延伸焦化行业产业链,以焦炭产品为辅,组织实施焦油深加工项目,开发高附加值的蒽油(蒽油是煤焦油组分的一部分,通过蒸馏焦油切取280~360℃的馏分。)深加工及精萘、山梨酸钾等产品;开发甲苯、二甲苯等产品;科学实施甲醇、全氨等项目,扩展焦炉煤气利用领域。据悉,山东焦化集团铸造焦有限公司等企业将着力开发高精密铸造焦,为全省机械制造业的铸造产品升级,提供高品质原材料支持,将焦化行业产业链向外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