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的袁师傅,从陕西来到李沧升平路上的一家建筑工地里看大门,就在一个多月前,出事儿了,袁师傅右眼失明,这个事儿,难道工地不该负责吗?
袁师傅今年57,因为早年生过病,原本左眼视力就很差,现在可好,一场事故,右眼的视力也接近于零。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袁师傅说,自己是登海劳务公司的员工,在工地当门卫,值班时间是晚上六点到次日清晨六点。8月3号傍晚,袁师傅提前到岗,本
顿时,袁师傅感觉一阵剧痛,眼前漆黑一片,工友闻讯赶来,将袁师傅送进了医院,医生诊断结果:右眼严重外伤,视力受损,需要马上手术。工地方面表现不错,垫付了手术费,让老袁顺利的度过了这道坎,可等到22号出院时,问题来了。
工地方面的态度,让袁师傅很担心,后续治疗怎么办?视力的损伤谁来管?为了问个清楚,记者陪着袁师傅一起来到工地,见到了登海劳务的法律代表。
对于这起事故,登海劳务公司认为,袁师傅受伤在上岗时间之前,不属于劳动期间。另外,作为非技术人员,按照公司要求,他是不能擅自打开电锯的。
公司的这个说法,让袁师傅很难接受,自己明明是在工作区域受的伤,怎么就不算工伤了呢?难道这个事儿,就凭着工地自说自话,草草了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