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市车管所大院,来自青岛交运集团温馨校车公司的21辆校车挂上了我市首批校车标牌。民警介绍说,校车有了专用标牌,上路将可以借道公交车专用道,社会车辆要及时避让。
■背景
校车上路得先挂标牌
今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
条例规定,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此外,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现场
首批校车标牌昨发放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车管所大院里看到,温馨校车公司的校车早早地停到大院里,市车管所基层科的民警正在仔细核对车辆的有关信息,然后一张张打印校车标牌。
记者看到校车标牌上有司机名字、车牌号、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开行时间、有效期等,基层科科长丁春生告诉记者,校车标牌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后还要重新审验。“一辆校车上一大一小两张校车标牌,每张校车标牌上都带有编号,实行一车一号,全部校车都要建立档案。”丁春生告诉记者,市车管所经过摸查,已核查村镇中小学533所,幼儿园734所,城市中小学281所,幼儿园195所,对1426辆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临时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59辆车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我市现有接送学生车辆1426辆,专用校车仅有422辆,仅占接送学生车辆的29.59%。经过公安、交通审核完毕,由校车运营单位提交教育部门,报各区市政府审批,符合条件的校车将陆续发放校车标牌。
■说法
校车享路上优先权
“我们在实际行驶过程中,能够避让校车的司机只有三成多,这是校车最无奈的问题。”校车司机李先生说。对此,丁春生说,校车有了校车标牌后,上路将有“特权”。
根据条例规定,遇交通拥堵时,交警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它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它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社会车辆不避让校车的,由交警部门一律处200元罚款。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韩海臻栾心龙 摄影报道
校车司机也得“年审”
“我们对校车司机的管理一直很严格,除了要求驾龄3年以上外,还要求最近3年内不得有满分记录,要是有酒后、醉酒、超员、超速行为,也不能当校车司机。”丁春生告诉记者,校车每半年要审验一次,校车司机也要每年接受审验。
丁春生介绍说,交警部门审验校车司机要逐车逐人逐项审核,要逐一见车见人,并且给每辆车和每辆校车司机建立档案。经过一个月的审核,全市共有校车司机1679人,其中42人因为曾有违法行为被禁止驾驶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