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住房建设是关系百姓冷暖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青岛着眼于改善和提高城乡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掀起了规模空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别是自2011年起,又启动了新一轮三年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超过20%。
2008至2010年,青岛成功实施了第一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得到解决
目前,这一规划正在按计划展开。其中,2011年,在33个项目中落实23950套保障性住房房源,并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2年,省政府下达青岛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28160套,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23085套。截至目前,已落实保障性住房和“两改”安置住房30047套(户),其中保障性住房23391套、“两改”安置住房6581套、垦区棚户区改造75套。
要想盖好房子,核心要解决土地和资金问题。近两年来,青岛通过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创新工作方法,破解了这两大难题。
为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青岛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地块,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资金供应上,青岛持续增加财政投入,累计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已经超过208亿元。为进一步扩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青岛还组建了“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并直接参与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试点工作,安排公积金贷款4.6亿元,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43套。
保障性住房建好更要管好。在这种思路的指引下,青岛不断提升住房保障管理运营水平。
一是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执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配建项目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质量要求,同标准配套,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到位,让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是严格资格准入。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和“六部门联审制度”,保证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元予以补助;对廉租住房承租家庭,按照高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元、多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元予以补助,切实减轻了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2011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07万元。
三是确保公平分配。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审核、入围排序、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保障性住房公开配租、配售工作,并邀请多方对公开摇号全过程实施监督。
四是实施动态管理。通过主动申报和年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房保障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跟踪年审,并根据年审结果及时调整保障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或清退。(本报记者 崔 武)
上一篇:“两跨四环”环湾路网体系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