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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租车暂不收燃油附加费 未达到征收标准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9-13 15:19:06 字号:TT

  晚报讯 油价上涨,不少市民关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将继续收取?昨天,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油运价格联动方案,我市出租车油价还未达到加收燃油附加费标准,因此近期不会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此外,今年我市将继续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

  9月11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再次上调了成品油价格,目前我市93#汽油最高零售价为7.71元/升,此次油价调整后,93#汽油零售价进入了每升7.07—8.0

7元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区间,也就是说,若单按照目前的汽油价格,应该收取一定的燃油附加费。

  记者了解到,虽然油价已经达到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但我市《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方案后,如政府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则按补贴的标准和时限折算为油价,如折算后的油价仍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内,则继续收取燃油附加费;如低于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则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市已先后两次向出租车经营者发放了2011年度临时油价补贴,折算后的油价仍低于油运价格联动办法确定区间的下限(7.07元/升),继续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此次虽未达到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但考虑到本次油价涨幅较大,我市将以发放燃油补贴的方式,对因成品油价格上涨而增加的支出予以适当补助,确保在不增加乘客负担的情况下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不受影响。(记者 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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