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2012年,青岛市被财政部、环保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国家首次将计划单列市列入示范范围,确定了4个省和青岛、大连作为第三批示范省市。青岛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期为2012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在示范期内共安排示范资金4亿元,青岛市需投入配套资金不少于6亿元。
选取两大重点示范区域
根据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要求,结合青岛实际情况
根据方案,三年时间内,通过开展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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