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日前我市出台的《关于对举报文化市场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举报非法引进光盘生产线复制光盘行为的奖励标准——每条奖励10万元至30万元,由此确立了我市文化市场专项举报奖励的最高上限。据了解,该奖励办法也是我市首次针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及具体奖励标准,在制度层面加以规范。
新奖励办法确定了13个类别专项举报的具体奖励金额,其中凡举报网吧、歌舞
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及文物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证属实,每次给予奖励200元;非法图书的举报,达到10印张以上,每册奖励1.20元,10印张以下的,每册奖励0.8元;举报非法期刊的,每册奖励0.3元;举报非法报纸的,每张奖励0.15元。非法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的举报,每盘奖励0.8元;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的举报,在100套以上的,每次奖励200元;查处案件被列为大案要案的,可奖励3000元。(李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