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物业办门禁卡没有免费,并且每张20元”、“我们物业停车服务费每月收100元”……昨天,早报报道了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9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不少新出台的政策引起了市民热议,记者根据市民在网络论坛以及微博上反映的问题,总结发现“停车费、门禁卡、空置房”是物业最容易乱收费的重灾区。
焦点一 停车费“眼花缭乱”
新《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库)所有权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归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车位租赁费归车位所有权人所有;停车场(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独立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车位,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减免幅度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根据市物价局发布的指导价格的上限标准,小型汽车的停车服务费露天为30元每月,室内为50元每月,车位租赁费300元每月。
焦点二 “门禁卡”成赚钱工具
“我们小区门禁卡收费20元一张,今天才知道10元一张他们都赚钱。”网民“小雨和大雨”在微博上说,他们小区在合肥路附近,他们一家三口人花了60元办了3张卡,结果后来发现门禁经常坏,基本上等于白办了。
新《办法》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按照设计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或出入证管理的(包括车辆)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每户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或出入证。业主大会成立前,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门禁卡或出入证的,可按工本费收取,工本费每张不超过10元;业主大会成立后,工本费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焦点三 空置房屋能否减免物业费
新《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免,减免的具体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的减免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政策规定可以减免了,但没说具体可以减免多少,只是让业主和物业协商,这样会不会有争议?”记者曾采访过的市民李明军看了新政策后发来短信。李明军有一套闲置的房屋,每年要缴纳2000多元的物业费,此前多次和物业协商能否少缴纳部分物业费,都被物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