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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蔚蓝群岛物业费收据 由于种种原因,房屋交付时没能准时入住,20天后等接到入住通知欢欢喜喜准备搬新家时,却遭遇霸气的物业。8月2日,青岛卓越蔚蓝群岛小区业主李女士向环球网反映称,他们的物业费不是从领钥匙那天算起,而是从开放商通知交付那天算起。李女士虽然不认可物业公司的收费方式,但为了拿到新房钥匙,还是勉强多交了20多天物业费。对此,蔚蓝群岛物业表示,物业收费有购房合同做依据,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新房钥匙。 业主:房款到位后苦等开放商入住通知 2日,李女士告诉环球网记者,她在青岛城阳区卓越蔚蓝群岛买了一套不到40平米的房子,交房日期为今年7月7日,由于李女士的贷款资金没有及时到账,造成了房子没能按时交付。“我一直在外面租房子,很着急搬新家,我当时跟开发商沟通,希望提前先把东西搬进去,但他们拒绝了。” 遭到拒绝后的李女士天天盼着领钥匙的通知。“27号,银行通知我贷款资金到账了,但我却没有接到开发商交房的任何通知。”李女士表示,直到29日她拨打客服电话询问后,才得到入住通知。 钥匙没到手就被收物业费 “29号我去拿钥匙,却被物业告知需先缴纳物业费,而物业费是从7月7日开始算起。”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感觉很不合理,“房子没入住,东西都不让存放,根本没得到任何物业服务,缴纳物业费从何说起?” 李女士说,她的小公寓总共不到40平米,每平米物业费1.8元,物业费虽不多,但这钱交得没道理。李女士介绍,像她这种没入住就被收物业费的情况,小区里还有很多。 随后,李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提供了一份物业收款收据,收据显示为物业管理费由2012年7月7日开始算起,到2013年6月30日总共837元,右下方盖有卓越物业的章。 无独有偶,记者采访时,在卓越蔚蓝群岛买房的张女士也反映称,她本应3月26日交房,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开放商一直整修到现在,“我们到现在还没入住,但物业要求从3月26日开始算物业费。”张女士无奈地说。 物业公司: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 事后,记者联系到卓越蔚蓝物业,其工作人员贾先生告诉记者,“我们是按照合同规定来的,物业费是从合同上规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开始算起。”贾先生称,只要业主签了合同便是默认了相关物业收费规定。 “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们是不可能给钥匙的。”贾先生向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表示,先收物业费是为了避免业主拿到钥匙后,不按规定交物业费。但是,当记者表示希望了解合同中关于物业费如何收取的详细规定时,贾先生表示合同具体事项不清楚,不方便给与答复。 律师:物业公司做法不合理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睿泽律师事务所耿林玲律师,她表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先前的规定,只要新房符合交付条件并过户到业主名下后,业主就应全额交取物业费。“新出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业主还未入住新房,物业费按半价收取。”耿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之前有义务提前通知业主,若合同没有约定相应赔偿,业主也可根据自身具体损失提出相应赔偿。 耿律师还表示,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家,物业费的收取只是依据业主和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来履行。“想拿钥匙必须交物业费是不合理的。”耿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交纳物业费作为房屋交付的前提,那么应按照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进行房屋交付,否则,开发商拒绝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业主可以依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记者 蒋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