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本报记者从接近刘志军案的消息人士处获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或将在下月于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此说法未得到铁道部宣传部门的证实,不过另一位接近铁道部的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
上述消息人士称,最终刘案审理的时间和地点不排除出现变动的可能性。此前有关部门已将刘案相关材料送交检方,但检方认为刘案中最重大的经济问题方面证据链不足,材料被发回后要求重新调查取证,以使证据更加充实,故而刘案的开庭审理才迁延至今。目前对刘志军的调查已基本结束,为刘志军辩护的律师也已经指定。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一案和丁书苗的案子也或将在不久后开审,张案、丁案将与刘案分开审理。
2011年2月12日,新华社报道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2年1月7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对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年8月3日,铁道部内部通报了刘案的“六大问题”,其中包括刘志军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刘志军还涉嫌收取铁路局四名干部贿赂,以及收藏一定数量的现代名人字画。内部通报亦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且迷信风水,在其办公室中放置靠山石等。
消息人士称,但迄今刘志军案经济问题中涉案金额仍未最终披露,该金额的最终确定,对最终判决影响巨大。
一位接近铁道部的知情人士介绍,从通报来看,直接归入刘志军名下的涉案金额,严格说来只有两项,一是收取铁路系统四名干部的贿赂,这项金额大概在1000多万元,二是刘非法所得的名人字画,估价大概也在1000多万元。
此外,刘志军曾委托丁书苗运用关系和金钱去“打捞”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虽然最终并未将何洪达捞出来,但也花费了三四千万元。
对于与丁书苗有关的相关经济问题以及打捞何洪达的费用,上述接近铁道部的人士表示,这可以算在刘的名下,也可以算在丁的名下,因为钱实际上是趴在丁书苗的账户上,但通报中也提到刘“知情”了。最终如何定罪,要看庭审结果。
浙江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表示,如果刘志军案只涉及到200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且认罪态度好,归赃(返回赃款)清楚,最多判无期徒刑。
至于刘志军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如何界定,陈有西表示: “如果刘志军利用自身权利在其中起到很大作用,可以认定为共同受贿。但最终要看起诉书里如何陈述这一事实。”本报记者 孙春芳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