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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聂磊涉黑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来源:新华网2012-08-20 12:37:03字号:TT

青岛聂磊涉黑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不服死刑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聂磊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聂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

民币五十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20年以下、两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聂磊等20名被告人,以及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中信、孙文华不服,分别提出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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