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中路附近,总能碰到华尔街英语工作人员向路人推销课程。(李珍梅 实习生 丛学地 摄)
调查>>学习超过一个月,多名学员退课难
除了马女士,学员张女士因为对华尔街的课程质量不满意,也有了退课的想法。
“当初卖给我课程时,说上课质量怎么怎么好,但我学起来却不是那样。”张女士也是华尔街的一名学员,上了大半年课后,张女士很多课约不上,感觉很多
记者了解到,或是因为课程难学、或是因为对课程质量不满意,华尔街的不少学员都有退课的想法。“我们现在联系了四五个人,想要联名申请退课,但华尔街都说退不了,因为合同上写的,上课时间超过一个月就不能退了。其实这个合同密密麻麻,我都没来得及看,在课程顾问的催促下,就匆忙签字了。”现在说起来,张女士也感到后悔。
说法>>合同属格式条款,法律上无效
5日,张女士给记者展示了他们购买华尔街课程时签订的课程注册合同条款。条款上大致分为甲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权利和义务两大部分。在乙方权利和义务部分,其中一条规定,一旦学员学习时间超过入门课30天,将被视为对教学质量及相关服务表示满意,不予退学。
“我觉得这就是霸王条款。第一个月教学质量好,以后几个月上课都让我们睡大觉,我们也得视为满意吗?”张女士气愤地说。
5日,记者致电位于香港中路附近的华尔街英语,对方自称是主管的一位工作人员说,退课一事涉及到双方签订的合同。至于具体的解释,这位工作人员说要等到周一才能给相应答复。
对于这份合同,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隋思玉律师认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平等主体,其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而目前华尔街和学员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其实是个格式条款。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隋思玉说,这个条款中约定的“在1个月内没有提出退课,就默认对教学质量满意”就属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显然于理有悖,原因很简单,第一个月的教学质量跟之后时段的教学质量没有任何必然联系。至于有学员认为其教学质量与之前承诺的不符,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工商等有关部门举报。(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