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奥运历史上第一次以消极比赛的理由对运动员进行处罚,但于洋/王晓理被取消资格,并非毫无规则依据。
首先,根据世界羽联的《羽毛球规则手册II》的附录4《运动员行为守则》的第4.5款,“没有用全力比赛,即没有尽全力赢下比赛,也算是一种犯规。”以及第4.6条款,“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以昨天比赛全场观众的嘘声和赛后的舆论来看,第4.6款基本是成立的。
而即便“没有用全力比赛”难有被所有人认可的统一标准,世界羽联规则中还有如下条款:球员不得采取无礼行为(10.6.3)、球员不得采取其他未包含在本规则内的不当行为(10.6.4)——言下之意,世界羽联拥有最终解释权,所以完全可以将消极比赛定义为“未包含在规则内的不当行为”的一种,然后对运动员进行处罚。
有上述条款在手,印尼知难而退收回了上诉,韩国的上诉被驳回,中国则如预期的那样没有上诉——事实上,在取消参赛资格的判罚下达之前,新华社连发两篇严辞批评消极比赛的文章,观其口径,中国代表团在此事上丢卒保车的态度已经呼之欲出。
世界羽联当然会对中国的配合投桃报李,他们随即宣布不会再对队员进行其他追加处罚,同时也不会对教练和成员协会处罚,只是针对运动员个人。
这般息事宁人,摆明了是打算将运动员当作替罪羊。她们只是战术的忠实执行者,制定战术的人难道不需要受到惩戒?没有这些年羽球教练的命令,没有世界羽联长期视若不见的默许,没有某国观众的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这些羽球队员们断不敢胆大或麻木到这程度。
在一场引发舆论地震的闹剧后,中国代表团不上诉的态度和迅速的声明,与其说“知错就改”,不如说是“见错就躲”。在这一事件中,他们从维护国家利益(打消极球)开始,到维护国家形象结束(打打消极球的人)。而真正应该对此负责的人,至今一改言辞锋利有话直说的个性作风,玩起了失踪。
2002年世锦赛,中国女排在小组赛故意输球以便挑选淘汰赛对手,遭到舆论的一致谴责。随后,时任主教练的陈忠和公开道歉。一队之帅,理应明辨是非、闻过则喜,理应有此担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玩失踪的李永波。迄今他在这一事件中玩起了无线电沉默,只有一贯和他同声同气的林丹的话也许可以泄露些许端倪——在媒体面前,这位李永波的爱徒一脸委屈地抱怨规则的漏洞,似乎全然不觉得这场球何问题之有。
也许,他是真心不觉得。奥运开幕式上“高尚的体育精神”的誓言不是一天之内被忘掉的。消极比赛在昨天不加掩饰地大行其道,而在此之前,人们记忆犹新的是,羽球队的各种“让球”和“战略性退赛”早已打着“合乎规则”的旗号一再重演。这样的比赛已经变得令人习以为常。
世界羽联虽然多年来屡次修改规则欲钳制中国队,但他们从不敢真正得罪李永波这位几乎以一己之力撑起这项运动大半壁江山的总教头。他们处罚李永波的可能性,堪比国际足联开除布拉特。
不过,李永波的麻烦还是来了。这次消极比赛事件,不但令羽毛球运动形象受损,更令中国代表团面上无光。消极比赛透出的价值观,恰是这个转型中的庞大国家正在竭力摆脱的——至少,它的管理者想表现得如此。在举办过奥运会、夺得过奥运金牌第一之时,这个国家已经逐渐在竞技层面脱敏,它所转而寻求的,是在价值观上的被认同。
统治羽毛球20多年后,李永波的第一次惩罚终于要来了。那个令他在这个位置上屹立不倒的价值体系正在变化。仅仅一个月前,他还在斩钉截铁地说:“体育本身是有标准的。标准很简单——冠军。能否站在冠军领奖台上,能不能升国旗、奏国歌,能,这就是标准。”但是现在,他也许将第一次发现,金牌已经不再是他的顶头上司们最重视的东西。
从某种意义而言,惩戒李永波是多此一举。他已经受到了惩罚。对于一个对自己的价值观深信不疑几十年的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突然让他换一套价值观更恐怖的了。
凤凰网体育专栏作家 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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