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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消保委确认蚊香有毒 4类人易神经受损慎用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7-30 06:16:27 字号:TT

    炎热的夏天到来,大家免不了要受蚊虫袭扰。盘式蚊香、液体蚊香、电子蚊香片、蚊香贴等各种驱蚊产品迅速走俏,成为夏季的热销商品,也是很多青岛市民家中必备的驱蚊用品,但青岛市民却往往会忽视蚊香产品是否安全。昨天,青岛市消保委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蚊香主要成分是农药,市民应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慎用。

    蚊香产品多含农药

    “市场上销售的蚊香产品中无论是盘式蚊香、电子蚊香片还是液体蚊香

,大多包装盒上都标有“微毒”或“低毒”字样,并且各品牌标示的有效成分有所不同。”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因为蚊香产品中含有农药成分,生产者必须标注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等,同时,蚊香的生产企业应根据使用农药的毒性大小,对产品明确标注。按 “农药毒性分级标准”,“低毒”比“微毒”的毒性稍大。

    特殊人群谨慎使用

    记者通过走访超市发现,市面上销售的蚊香液、蚊香片、蚊香及喷雾剂的有效成分含量从0.035%至1.2%不等。“对于婴幼儿、孕妇、老人及患有哮喘等呼吸疾病的人来说,蚊香散发出的驱蚊物质,可能会对健康产生一定影响,严重的话还会引发头晕、呼吸道过敏、神经系统受损等情况。”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示,这些人群在使用蚊香时应格外注意,尽量放在能够通风的地方,而且不要长时间使用。如果有条件,采用安纱窗、挂蚊帐、使用灭蚊灯、电蚊拍等物理方法灭蚊更为安全可靠。

    另外,目前流行的有“驱蚊功效”的花草,比如丁香花、万寿菊 、夜来香等,主要通过散发特殊的气味达到驱蚊效果,部分人尤其是敏感体质的人群对这些植物的气味不是人人能够适应。因此,人们在购买这些花草时,最好提前了解一些该类植物的特性,避免因使用不当产生不适反应。

    一定买正规蚊香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示,购买驱蚊产品的时候,要选择标识齐全的正规产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和质量无保障的散装蚊香。

    购买驱蚊产品后,要注意保留发票等销售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维权举证。如果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及时拨打市消保委热线“96009315”进行咨询、投诉。 (记者 孙启孟 实习生 王泽岫 通讯员 孙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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