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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的位置 青岛莱西史女士前些天碰到一件恶心事,在喝娃哈哈八宝粥时喝出了一条白色虫子,经过与厂家多番周折后,最终娃哈哈赔了三箱八宝粥。娃哈哈称,虫子从何而来还不能判定,但“不能说完全不存在发生此事的可能性”。 质保期内娃哈哈八宝粥喝出虫子 “真是太恶心了,喝八宝粥喝出了白色虫子!”近日,家住莱西的史女士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6日她在莱西市青岛路和北京路交叉路口处的惠客超市买了一瓶娃哈哈桂圆莲子八宝粥,在单位准备当早餐吃时,却喝出了一条白色虫子。“幸亏我当时是舀着喝的,要是大口吞下那就恶心死了。”史女士回忆起此事仍感到气愤,本以为舒心吃顿早餐,没想到遇到这种事。 史女士介绍,这瓶八宝粥生产日期为2012年02月17日,保质期为24个月。随后,她给娃哈哈八宝粥客服打电话,但打不通。 “我越想越憋屈,一天恶心得连饭都没吃。”史女士又去超市理论,超市给她联系了莱西的厂家,厂家鉴定后同意给她“一换一”的赔偿。“厂家说八宝粥是豆类食品做的,也承认确实是虫子。”史女士说。史女士感到赔偿不合理,经过多番交涉,她又获得了一瓶赔三箱的补偿。“我想通过此事让他们认识到要把好质量关,吃出不好的东西消费者要合理维权。” 厂家称包装已打开具体原因难判定 在史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看到娃哈哈八宝粥里的虫子呈白色,形状酷似大米粒,仔细观察可以看到虫子身上的纹路走向。 娃哈哈驻青岛莱西于经理向记者表示,食品已经开封,虫子从何而来还不能判定。于经理称,根据《食品安全法》他们最多给予1比10的赔偿,考虑到消费者因此造成误工等损失,所以一瓶赔三箱。 “我们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进行无菌接触的,但也不能说完全不存在发生此事的可能性。”于经理表示。 没有发票可联系厂家进行赔偿 史女士在购买八宝粥时并未索要发票,也因此在维权时碰到诸多障碍。青岛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如果有发票可以直接联系商家,没有相关发票仍可联系厂家索赔,“如果消费者身体出现了相应的不适,可以进行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赔偿。”(见习记者 蒋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