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下午,一辆白色雷克萨斯轿车在滨海中路烟台高新区天越湾处由东向西行驶时,突然驶向逆行车道,与一自行车队相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当地交警部门已初步认定,李培林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制动时误踩油门,致车辆超速驶入对向非机动车道,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将于近日下达。
【事故还原】
超速闯入逆行车道致车友五死三
6月22日14时10分许,69岁的李培林驾驶一辆白色雷克萨斯轿车,载着家人从牟平养马岛返回芝罘区,当行驶至滨海中路天越湾附近时,车辆突然越过中心双实线向西南方向驶入逆行车道,与一自行车队发生碰撞,接连撞倒8人后,又越过双实线向西北方向斜冲到滨海中路北侧路沿石上,撞上路边的路灯杆,将路灯杆撞断后,白色轿车再次向西南方向越过双实线斜冲入滨海中路南侧绿化带内。事故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犯罪嫌疑人李培林于6月22日晚23时30分被刑事拘留。
22日14时12分,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交警支队第四大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协助急救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同时,第一时间控制肇事司机李培林。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6.22”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