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警方办案不公、对案件定性不准,4名妇女大闹县公安局并将一公安局副局长咬伤致其住院。6月2日,洋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将带头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受害者家属冲进公安局打人
据洋县人民政府新闻办通报,5月31日上午,洋县公安局副局长宋海虎刚进办公室不久,突然进来一老三少4名妇女,以公安机关办案不公、案件定性不准等为由,对正在办公的宋海虎进行辱骂、撕咬。宋海虎从办公
带头的家属被刑拘
这几名妇女为什么这么做呢?
据了解,2011年9月13日,洋县男子张某在青年北路南口被砍死街头。案发后,洋县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八个多月侦查,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余涉案人员均已抓获。今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受害人家属认为案件应定性为故意杀人案件,并认为是主管刑侦副局长宋海虎办案不公。
于是发生了撕咬人一幕,4人分别是张某的母亲、妻子、两个姐姐。事发后,洋县公安局迅速向县上有关部门汇报。洋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依法调查,于6月2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对带头闹事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的两个姐姐)分别处以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张某的母亲因年龄较大,且患有心脏病,不宜拘留;张某的妻子在外地,警方暂时未传唤到位。
洋县公安局政委李定红表示,受害人家属多次到洋县公安局上访,洋县公安局按照办理刑事案件有关规定,均对受害人家属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和答复。如果公安部门对案件定性不当,检察部门会退卷或要求补充侦查,受害人家属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情况。但他们的冲动行为已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