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百宝箱
半岛网闻 > 正文

夫妇超生拒缴罚款被强制执行 丈夫被拘留(图)

来源:早报-- 2012-06-02 07:59:30 字号:TT

  “没钱,交不上!”昨天上午,崂山法院对一起违法生育、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强制执行,身为一家小超市老板的段某却显得很淡定。当天下午,因为他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崂山法院司法拘留15天。

  2010年12月,沙子口街道栲栳岛社区居民段某与妻子尹某违法生育了一名男孩,崂山区计生局多次上门劝说段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都遭到了段某的拒绝。崂山区计生局在去年送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也被段某拒绝签收。2011年,崂山区计生局向崂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段某和尹某各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98532元。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栲栳岛社区,在一处小超市前,被执行人段某正在家里做饭,于法官向他宣读了有关法律文书,一看来了法警,他显得很淡定,随后声称“没钱。”当法警要带段某回法院处理时,尹某抱着孩子上前抢走了法警的手铐,还嚷着要把孩子交给法警来养,后被法警及时劝阻。段某最终还是被4名法警“请”到警车上。

    在警车上,段某告诉记者,自己的大女儿已经10岁了,小儿子今年刚刚一岁半。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要生二胎时?段某解释说,当发现妻子怀孕时,已经是四五个月了,医生说不能流产,否则将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就生下了儿子。段某抱怨说,自己什么福利都没有了。现在自己经营的这家超市每天收入最多100元,确实交不起近2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缴多少?这样来计算

    段某夫妻俩各被征收近1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些费用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昨天,崂山区计生局的田科长告诉记者,《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段某是在2010年12月24日违法生育的二胎,2009年崂山区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是24633元,考虑到段某的情节较为恶劣,最终按照上限,也就是4倍来征收,为98532元。

  田科长说,被执行人要是家庭困难的话,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