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大粪票(资料片)
买卖大粪经常会发现双方将晒干的粪便(即粪饼子)放在嘴里咬一下,那是在检查里面是否掺土灰太多,如果太多的话价钱会降低。有位村支书亲自为别家农民嘴尝干大粪,尝后说了句:“成色很好!”
大粪臭不可闻,人人讨厌,但在过去,大粪可是好东西,旧时在青岛,还有买卖大粪的职业。 解放前,各行各业都有为本行业从业人员服务的机构,叫同业公会,按当时政府的明文规定,在一个地方有同样性质的行业七家以上可以组织同业公会。买卖大粪的归“金汁业”管,当各同业公会会长开会的时候,坐首席的是“金汁业”的会长。你想想,得罪了掏大粪的,几天不给你掏厕所,弄你个臭气熏天,什么买卖也都给黄了。 德国占领青岛期间,把大粪纳入法律管理,据1900年颁布的《德属之境分为内外两界章程》第12条规定:“每房房主必须设立厕所,并应随时洒扫洁净大小便外,别项秽污之物不得倾倒在内,每日须将各项秽物搬除,如请衙行所准承办此事之人代为搬除,自应照衙门所定薪资偿给。”为了避免挖大粪的漫天要价,1908年颁布《订立倒弃脏物章程》第3条规定“至于脏物之费既在拉粪费一元三角五分以内,不准另外索费。”从这些档案文件可以看出,青岛家庭建立卫生间,有百年历史了。挖粪、运输粪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且有相关的部门负责。 挖大粪的,每天早晨挑着个粪筐,带着粪勺满街吆喝。谁家茅坑满了,叫到茅房里,看“货”议价。讲好价钱就可挖走,大粪是可以卖钱的。掏挖大粪是按地区、工种分工,有拉粪车的,有挑挑子的,有背粪筐的。有专掏官茅房的,有入户的,挖到的大粪集结在一起,经过加工,可以卖给农村,种植庄稼。
个中流程是这样的:一、城里人把大小便排进旱厕或者便桶;二、清洁工把旱厕和便桶里的东西收集起来,装桶或者装车运走,倒进城郊的化粪池;三、粪商定期来收购化粪池里的肥料,运往农村论斤销售;四、农民用这些肥料种植粮食和蔬菜,最后再把粮食和蔬菜卖给城里……总之这是一种美妙的生态循环,绝对的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
平常都说用大粪上地,不对。如果把大粪直接浇庄稼上,能把庄稼烧死。刚掏出的大粪那是生粪,要经过加工,变成熟粪才能上地。怎样加工,生粪先要集中在一个浅池(一般在平地上四周围一圈土即可),拌以灰土,分成小堆儿,使干燥。干后码成大堆,使发酵。约需半月左右(随气候变化)发酵成功,原来的小堆变得松散,这需要用铁锨翻动,边翻边打碎,使成末状并释放出沼气,这才叫熟粪,卖给农民们,上到地里劲特别大。 解放后收大粪的主要是农村人,卖大粪的是城里人。那时住的大都是里院,自家里有小茅房,产生的粪便,有勤快人在大院周围开荒种点菜粮就自产自用。没有地的人家产生的粪便就成了买卖的对象,计量一般用桶做单位,一桶屎尿一角人民币,如果屎多的话,就多加个一二分。正月的粪价比以往高,因过年时人们总是吃得好一些。这种情景一直延续到上世纪6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