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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妈叔侄联手倒假烟涉案150万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6-01 16:23:21 字号:TT

  舅妈、叔叔和侄子,三人自2011年5月起开始大肆倒卖假烟,销往莱西、莱阳等农村地区。2011年10月8日,莱西警方根据举报,将三人抓获。警方经7个月的奋战,一路追击到福建省漳州市,捣毁了假烟供货的上家和生产窝点。截止到5月31日,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11名,其中被批准逮捕8名,刑事拘留3名。目前,已查清该团伙共生产、贩卖假香烟达800万支(折合为800箱,4万条)涉案总价

值达150多万元。现此案仍在审查中。 □记者 宋新华 通讯员 宋学友 李鑫 马少山

  上门提货当场被抓

  2011年10月8日,莱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称当天下午有人要从城区一物流公司提取一批货物,这些货物很有可能是一批假烟。

  接报后,莱西警方立即会同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赶到物流公司。经过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这些纸箱内放着的果然是假烟。民警在物流公司周围蹲守,两男一女三人很快出现在民警的视野里。在三人提取这批假烟时,民警和工作人员当场将三人抓获,从三人的货车中当场缴获假软哈德门香烟22箱、白皮香烟12箱,共计1800条。

  随后警方又在三人家中搜出了还未来得及售出的50条南京和180条硬哈德门假香烟。

  舅妈叔侄联手倒烟

  经审查,三人系莱阳市人朱某(女,35岁)和王某(男,25岁)、戴某(男,37岁),三人均属亲属关系,其中朱某是王某的舅妈,而戴某则是王某的亲叔叔(王某随继父改姓王)。

  据三人初步交待,2011年5月份,他们发现假烟与真烟的价格相差非常大,且假烟在农村地区销售时,很少有人在意香烟的真假,便萌生了贩卖假香烟的想法。后由朱某负责联系到了曾经认识的一名招远籍姐妹,开始从福建省以每条15元左右的价格贩卖假哈德门香烟。

  “正常的哈德门香烟价格在每条25元左右,真烟假烟一条差价十元,这利润已经很大。”民警介绍,三人为了逃避贩卖假烟的风险,虽然一起购进假烟,但却各自联系自己的下线买家,贩卖过程非常隐蔽。平时家中一般不留存货,待下线联系到买家并提出要货请求后,他们便通过银行向福建生产方付款,然后厂家通过物流将假烟送到三人手中,三人再分头联系各自的下线提货。据介绍,所有交易一般都不会见面,只在网络上或电话中联系。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三人先后贩卖各类假香烟200余箱共10000多条。

  追击捣毁外地窝点

  警方通过审查得知,朱某主要的下线为莱西人柳某(男,37岁),王某的下线为招远市人刘某(男,33),戴某的下线为莱西人柳某某(女,49)。朱某的丈夫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莱西警方先后于2011年10月9日在莱西将朱某的丈夫抓获,2011年10月28日在莱西将柳某某抓获,2011年11月16日晚将刘某在招远的家中抓获,而柳某却闻风而逃。

  莱西警方随后从假烟的进货渠道展开调查。据朱某的供述,假烟的提供者是一名招远籍的女子刘某花(36岁),二人认识时刘某花已嫁到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但有一个哥哥居住在莱西,刘某花到哥哥家探亲时的一个偶然机会二人结识。聊天时朱某便得知刘某花婆家那边有许多制作假烟的窝点,但因为那时没有想到贩卖假烟赚钱,所以二人并没有什么交易。2011年5月左右,当朱某、王某、戴某决定贩卖假烟来“发财”时,朱某便首先想到了刘某花,于是二人便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联系,由刘某花负责提供货源。

  2011年12月1日,莱西警方通过福建漳州市警方的配合,成功将刘某花及其丈夫张某(33岁,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抓获,捣毁了其经营的假香烟生产窝点。警方又从其日常经济账目往来情况进行入手,查找更多的销售网络下线,于2012年3月份在平度市将涉嫌贩卖假烟的平度人邓某(男,41岁)和荆某(男,41岁)抓获,这两人对通过银行打款50余万元给刘某花,从其处购买假烟并对外出售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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