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上市公司SOFTBRAIN集团创始人宋文洲4月13日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讲述了其购买渣打银行理财致使亏损5300万元的经历,并痛斥该行在法院终审后公然侵吞名下理财款的违法行径。
作为另一方的渣打银行则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宋文洲所购理财产品是银行按照其要求专门定制的,其本人参与了产品设计的全过程;对其所谓余值的主张,已超越了生效判决内容,于法无据。并坚持称,宋文洲的言论有诸多与事实不符之处。
以下是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中经在线访谈,我是陈亮。
最近日本上市公司SOFTBRAIN集团创始人宋文洲先生在需要用钱的时候,意外的发现自己渣打银行账户中价值400多万元理财产品已经不属于他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天我们演播室就邀请到了日本上市公司SOFTBRAIN集团的创始人宋文洲先生来做客我们的演播室,宋先生您好。
宋文洲:你好。
宋文洲:工作人员承诺说变就变
主持人:您的资金被清帐的事件,还要说到2008年买的一份渣打银行的产品,它的理财销售人员是怎么跟您介绍的情况?
宋文洲:当时我有一部分现金放在中国银行里,销售人员说你放我这里一段时间,我这是大概一亿左右人民币,我说我要短期运作,他就更我推荐了一些产品,基本上是可以随时赎回的,这个东西尽管有风险,但是利润比较好,就是利息比较好,你可以随时赎回。我到了三个月之后,正好想用一笔钱,这个时候理财正好赚钱,没赔,我从东京打电话我要赎回,他劝我不要赎回,我在东京也不能跑回来说。
过的了一个月,我又催他,我说我生气了,他说你这个东西有A部分,有B部分,你在A部分,这个是不能赎回的,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他们的合同都说是可以随时赎回的,我也因为随时可以赎回才做这个产品的。
主持人:关于A份合同和B份,是哪种设置的?
宋文洲:他们是专门做了一种理财产品,整体的主要是一个A的部分,经过1.5年之后就转成B了。
主持人:您当时清楚这个情况吗?
宋文洲:这个情况,无论在A还是B都是可以赎回的,这我也是清楚。
主持人:这是您的个人理解还是承诺?
宋文洲:无论是合同还是录音上都说得很清楚,因为我官司打赢了。因为这是事实。
主持人:后来您在什么时候发现这个理财产品出现亏损?亏损了多少资金?您要求赎回的时候,当时渣打银行做什么反应?
宋文洲:我在没有亏的时候我就开始赎回,一开始我是短期运作,我说我要赎回了,他当时并不是因为我亏了才赎回,他是想把我财产留在那。可是他拖了一个多月之后,当时是08年,正好是经济危机,就开始亏了,这次他就跟我说的话就变了调了,他不是说劝我再留,他说你这个东西我们经过研究发现,是不可以赎回的。我说你这是违约,哪都没说不可以赎回,你开始就说,而且你在录音里,合同里都说可以随时赎回,他就不同意。
没办法,我到了8月,亲自回到中国,找到他们总负责人,中午就在总部附近我跟他喝茶,他说宋先生我知道这个产品,这个是可以赎回的,没问题。我说你赶快打电话,你管一管海淀支行的人,我晚上再给你打电话,到了晚上9点,他口气就变了,他说我们经过开会研究发现,这是不可以赎回的,他白天说的时候他们不知道已经发生了很大的亏损,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也知道这个东西可以随时赎回,晚上一开会发现损失了很多,这时候他就改口说你这个是不可以赎回的。
宋文洲:迷信外资银行反遭殃
主持人:我想外资银行在中国更多是适用于中国的法律,咱们中国最终的裁决是什么样的?
宋文洲:百分之百的赔我的损失,因为他违约了,这是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是法院的判决。
主持人:渣打银行是怎么反应的?
宋文洲:我念一个最基本的判决:固应当认定此部分损失是属于渣打银行中关村支行拒绝宋文洲提前收回申请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渣打银行中国分行应该承受违约责任。这是终审的结果。另外一部分说,他否认说B部分也可以赎回,法院说A计划也应该解释为可以提前赎回,在宋文洲提出提前赎回的时候,渣打银行中关村银行说不能赎回,致使宋文洲遭受损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判决,完全是认可了我当时的主张。
主持人:这是我方的一个法院的裁决的终审。在整个裁决过程当中,渣打银行是怎么表现的?
宋文洲:在一审的时候,我开始对外资企业比较迷信,他应该比较规范,现在觉得还是我们中资好。我当时就认为,反正我有合同,你把合同拿到法院去,我们中国法院总不会说不认证,有证据,我根本就不担心。
可是到了一审的后半部分,我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发现他们没有向法院提供录音合同,因为跟渣打银行签的合同不是用字签的,因为我当时在东京,我们是用录音签的合同,这个是合法的,有录音的,我认为他应该把这个录音合同提交给法院,但是他不给,说不存在,我吓了一跳,我说这是外资银行做的事情吗。
后来好在我很幸运,我手头上有两份是复制了他们的录音,不是直接复制的,是我当时想具体听一下录音有没有问题,我们间接的录音,在一审后半部分快终审的时候提交去了,可是当时一审已经快到期了,他们拒绝认证这个东西,他们说我们不承认这个东西,一审在时间不够,他们拒绝认证的条件下,判了给我一部分损失,没有给所有的损失。
我说怎么会有这种银行,你得把合同拿出来,他们助理说要不你宋文洲提供合同,要不你认输,而且还说一句,我们这个案子在南方有的是,我们从来没输过,你说这是一个银行说的话吗,这个地方我们合法,你不合法,我还可以听一听,他就是一种强盗的感觉,我没输过,你就别跟我干了,这句话让我非常生气。
剩余资金再起纠纷
主持人:在最后的审判结果,是怎么执行的?
宋文洲:二审的时候,我一开审就把我的录音提交上去,原来帮我做理财的负责人已经跳槽到别的银行,他给我证实这个录音是真实的,而且这个录音肯定应该存在,有了这两个东西以后,法院很快了,终审的时候就判定渣打银行违约,而且由此产生的损失他们全部赔我,赔我5300余万。这是法律判了他赔我。
但是损失的赔了,原来的产品本来就在我的名义下,所以我也没在乎,我相信不可能再有什么事情,我也没当回事。
我在最近三个星期之前,我正想用小钱,打电话要他把那个给钱给我拿回来,他说这不是您的,已经拿走了,我就有种这个银行真的是不可救药了这个感觉。我问了法院,也问了律师,大家都说这用说吗,这本来就是你宋文洲名义下的东西,我们只命令他赔偿你损失的部分,剩下的部分当然是你的名义,怎么会被别人拿走。我给渣打银行打电话,你们赶快问问法院,他们也问了,还是不给我钱,你说这叫什么银行,我们有判决书。
主持人:针对现在的情况,您下一步怎么计划处理这个事情?刚才我听您说了很多对于这家银行服务的感受,以及您个人的遭遇,您对于其他的个户还有什么样的建议?
宋文洲:实际上我这个案子已经费了三年多的时间,花了1200多万块钱,我如果想为了泄愤,我早就应该做了,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向你们公开,我就觉得我们中国很多很多盲目的相信这些外资银行的小的投资者,在那运作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这样的人,真的是在吃哑巴亏,你想想哪有这么多精力,这么的时间去打这个官司,他们雇了大量的律师,他们做这个产品就是这样。
主持人:好像在香港也有类似的案子。
宋文洲:在香港,或者在美国,在日本,早就打赢了,根本就不用打的。这个案子特别大,在渣打银行里面最大的一个,因为我有点资金能力,我能够替那些小投资者打赢,我就是再花一个亿也要争这口气,你想想老太太,老头,几十万,几百万,他再花几百万去打官司,不一定打赢,这个需要非常好的律师,要非常懂得金融才行,我们国内人才不是那么多,你都找不着。
所以他就看到这个弱点,我就觉得渣打银行太欺负我们中国的投资者和这些客户,也藐视我们的法律,我这次通过打官司我发现我们的法律是很不错的。
在国外也是多花点钱,就是给律师,因为是比较优秀的律师,没有觉得什么跟国外不同,就是一个需要一个非常好的律师,我不相信我们有这么多好的律师。我们中国人理财的人这么多,好的律师这么少,这是一个非对称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做这个节目,我是觉得不能浪费这些人的时间,大家把这个案子拿出来做一个典型的案子,这正好是我们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判出来的东西,如果是一样就不用打了,直接去申诉就可以了。渣打银行骗了我们这么多中国投资者的钱,再拿这些钱和我们小投资者去打官司,这合理吗?
主持人:在节目最后,宋先生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需要说的吗?
宋文洲:我说的话也许有些不当的地方,我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注意到不要去迷信所谓的外资银行,一定要看好合同,这是其一。
其二,当发现问题的时候,不要感情用事,一定要收集信息,情报,证据,如果有能力的话你就个人赶快提出申诉,到法律做手续,如果没有能力就联合起来,凑在一起钱就多了,大家一起去打这个官司,这样赢的概率更高。
主持人:谢谢宋先生。刚才宋先生给我们讲述了在理财当中的经历,接下来我们还会再继续关注。谢谢。
以下查收以下渣打关于此事的声明和针对贵网内容的回复:
关于客户宋文州理财合同纠纷案
公司治理以及遵守本地监管机构及法律的要求一直是渣打银行的首要目标。
我们非常重视在中国法规及政策的框架下,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个客户所反映的问题。
基于公司对客户资料保密的政策和考虑,我们不便就此发表进一步评论,感谢您的理解。
回应贵网内容:
1.本案理财产品是银行按照宋先生要求专门定制的,其本人参与了产品设计的全过程。本案理财产品的合同从未约定在A阶段可以赎回。
2.银行已依法如期、完全地履行了生效判决,不存在宋先生所述的藐视法院判决的情形。
3.对所谓余值的主张,已超越了生效判决内容,于法无据。
4.我行曾邀请宋先生见面,希望与他讨论厘清问题,但可惜宋先生拒绝。
5.就合同和判决内容的相关争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宋先生的言论有诸多与事实不符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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