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狂刷POS机套现千万 帮顾客代养信用卡(图)
男子狂刷POS机套现千万 帮顾客代养信用卡(图)
一张信用卡有几千甚至数十万的透支额度,只要支付极少的手续费便可以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无息使用,家住黄岛的李某夫妇看好这块“商机”,在两年多时间里利用购物网站、加油卡等方式先后套现1000余万元。同样从POS机里看到“商机”的,还有在市北从事化妆品进出口生意的姜某,她同样利用刷卡
今年4月,镇江路派出所得到线索,青岛延安三路某大厦内的一家化妆品进出口公司,每天不少人进进出出,可很少见到有人到公司提货。民警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主要是通过实体店和网络虚拟店的形式经营化妆品零售业务,公司每天交易次数频繁,数额巨大,与实际经营状况严重不符。民警又对公司进行实地侦查发现,进入公司交易的人员情形异常,综合分析后,民警认为这家公司具有利用POS机套现的嫌疑。
5台POS机忙着套现
4月23日傍晚,民警突然进入化妆品进出口公司,将公司法人姜某,职员鞠某某和邵某某查获,同时在公司缴获5台POS机和100多张银行信用卡以及POS机交易小票、送货单等物品。经审查,三名嫌疑人交代了利用POS机为他人套现的事实。姜某表示,之前她一直在青岛打工,后来开办这家化妆品进出口公司,注册了网上虚拟店经营化妆品,结识鞠某某后,对方提出利用POS机帮人套现收取服务费收益更大,于是开办了“新业务”。很快,一传十、十传百,姜某的公司“客户”越来越多,从去年年底至被查获前,5台POS机已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超过300万元。为伪造刷卡消费的信息,姜某等人每次刷卡套现后,都伪造一份送货单,与交易小票粘贴在一起。记者看到,其中一张4万元的交易小票附的送货单包括了卸妆油等11项货品。
代养信用卡收费高
民警审查发现,姜某公司里还存放着100多张他人的信用卡。“这些卡都是他们公司为持卡人‘代养’的。”记者了解到,不少“客户”因为无法偿还信用卡内的欠款,便把信用卡连同密码等信息一并交给姜某公司,由姜某按期还款,“躲”过银行的还款日后,再由姜某等人套出现金,同时“客户”支付给公司手续费。据悉,姜某每次为持卡人刷卡套现收取的手续费为1.5%左右,但替人“养卡”收取的费用每笔超过2%,最高达5%。
非法套现百万构成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增加,所获刑期累计。警方提醒市民,应通过正当的信贷途径来获取资金支持,切勿使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信用卡套现存在诸多隐患,对持卡人来讲,套现行为不仅会影响自身的信用记录,透支现金一旦逾期不还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被套现者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使自己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狂刷POS机套现千万元
黄岛李某夫妇还利用购物网站加油卡等套现
今年5月18日,黄岛民警在辖区走访获悉,香江路一出租房内每天来往人员很多,可能涉嫌信用卡套现。民警展开调查,发现租住户李某注册的公司账户上每天都有近百万资金进出。“这和他们公司开展的业务很不匹配。”民警告诉记者,经多天蹲点守候,他们发现前来出租房的人都是信用卡持有人,找李某办理套现业务。5月22日上午9时许,民警一举将李某夫妇以及正在办理信用卡取现的13人抓获。
经审查,李某夫妇供述了他们帮别人刷卡套现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利用POS机、购物网站、加油卡等方式先后套现1000余万元,获利30余万元。
帮人套现赚手续费
据李某夫妇交代,2010年他们注册了一家投资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了一台POS机,开始为他人刷卡套现从中收取手续费。“套现人在我们公司的POS机上刷卡,将钱转到公司账户上,然后我再将钱从银行取出来,留下手续费后将剩下的钱交给套现人。”李某交代,他每次向套现人收取1%至2%不等的手续费,例如客户需要提现10000元,他便抽取100元或200元作为手续费。
“李某除了为他人套现赚手续费外,还通过‘以卡养卡’获取暴利。”民警称,李某向他人收集大量信用卡,按月支付给持卡人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报酬,然后利用这些信用卡套取现金,发放民间借贷获取暴利。但是,正当李某的“套现业务”步入“正轨”时,银行发现该公司资金流动不正常,怀疑涉嫌恶意套现,遂将李某公司的POS机收回。李某舍不得这块“肥肉”,先后又通过朋友的公司申请了两部POS机,疯狂套现达600多万元,直到这2部POS机又被银行收回。
网站加油卡也套现
接连三部POS机被封掉后,李某夫妇收敛了一段时间。可没多久,贪心的李某又开辟了一条新的套现途径。“去年1月,我发现使用购物网站也可套现,先在购物网站上注册一个商户名称,在上面卖一些虚拟的游戏币等物品。再申请一个买家账号,用买家账号刷信用卡买自己商户的东西,然后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上,这样账户上的钱就可以取出来使用。”
据介绍,李某用这个办法又非法套现100余万元,直到购物网站将信用卡支付这种方式给停用了。2011年11月,无法再从购物网站套现的李某又琢磨了一条新路子,就是通过加油卡套现。李某交代,很多物流公司都有车队,需要加油,李某就刷信用卡往物流公司在加油站的加油卡上充值,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将现金置换出来。从2011年11月到案发,李某通过这种方式又套现400余万元。(记者 刘海龙 于顺 通讯员 梁铁君 封凯明 武峰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