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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某中学生程某,因学习成绩跟不上,被班主任打了三巴掌,精神出现问题。近日,经法院调解,受害学生一次性获赔151216元。 家住东平县老湖镇学生程某,2011年9月转入东平县城某中学就读。因学习成绩跟不上,被班主任宫某某打了三巴掌,同年10月20日匆匆转学。程某被打了三巴掌后,精神出现问题,入院治疗。治疗期间,程某父亲多次找到校方,要求学校承担孩子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校方承认宫某某打人事实,但就赔偿事项一直未达成协议。程某父亲一气之下把学校和宫某某告上法庭。
东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焦点是赔偿数额问题,从有利于程某治疗和成长角度出发,法官积极联系东平县老湖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做校方和宫某某工作。最终三方达成赔偿协议,程某一次性获赔1512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