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在京哈高速进京方向的白鹿收费站办证大厅门口,一名女子修改进京证(隐蔽拍摄)
小图为该女子在涂改进京证上的日期(隐蔽拍摄)
一个刀片、一块橡皮、一支彩色笔,已经过期的进京证经过修改截止日期,又卖给了进京车主。这样一张车证卖给小轿车车主,一般售价10元。如果是大型货车,价格则成倍上涨。
办理进京证是免费的,为何这些贩子通过作假还能进行买卖?日
现象
白鹿收费站 “带路人”改行卖“进京证”
经常驾车走京哈高速公路的人会注意到,在进入北京的白鹿收费站内侧,常有一些人挥舞着手中的“带路”牌招揽生意。不过近段时期,他们已经不再举着“带路”牌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沓“进京证”。
2012年5月15日下午,记者驾驶一辆外地牌照轿车进入白鹿收费站。交完费用一出站,路边的多名领路人就向记者的车快步走来,这些人挥舞着手中的进京证,嘴里高声喊着“进京证要吗”。
在收费站停车场,又有多名妇女向记者的车靠拢过来,这些人手中也都拿着多份车证兜售。
通过闲聊,记者得知他们就是原本在这里专门给外地车带路的领路人。
“带一次路也就收几十块钱,有时一跑就是小半天。”一名领路人挥挥手中成沓的进京证说:“哪有卖这个赚钱,一天少说卖个一二十张,两百元就能进腰包。”
记者发现,这个停车场上就有十几名兜售进京证的人。
办公大厅门口 公开涂改制假证
在停车场的一侧,是外地车辆进京证办公大厅。办证处的墙壁上公示着办证流程,只要车辆没有违章记录,驾驶人员和车辆手续齐全,办理进京证免费。
在办公大厅门口外,就坐着一名兜售进京证的贩子,正用一个剃须刀片在一张进京证上小心翼翼地刮着。
记者上前一看,进京证上的截止日期是2012年5月3日,日期是后填上去的彩色数字“0503”,这名贩子正用刀片把“03”前面的“0”刮掉。
记者问为什么要刮掉数字,那名贩子头都没抬说了句:“好改日子啊!”
很快,“0”字被刮掉,贩子拿出彩笔在“3”的后面写了一个“1”。这张进京证摇身一变,截止日期成了“2012年5月31日”。
看着记者一脸疑惑,这名贩子毫不避讳地说:“我们卖的全是改过的进京证。”
事实确实如此。就在离这名贩子不远的地方,另外一人正在用橡皮擦掉进京证上的日期。看到记者在观察时,那名贩子甚至把刚刚填好的进京证拿来炫耀:“你能看出这是改过的吗?”
进京证截止时间随意改
随后,记者表示要买两张进京证。一名贩子看了一眼记者的车牌照,随口问道:“你要什么时间的?”记者当即表示,截止时间越靠后越好。
那名贩子翻着手中一沓进京证,找到一张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4日的进京证。
“你想要什么时间的,不合适我给你现做。”该贩子说,“你要想在北京长期用,我可以给你做成一系列,每张日期都能对得上。保证不耽误你在城里开车。”
这名贩子介绍,进京证一般有效期7天。现在很多外地车在北京漂着,一次多买几张连贯的进京证,省得动不动回来办证。
另一名贩子凑上来说:“你费那事干吗啊?干脆我给你改一张长期进京证不就得了!”
那名贩子说着,从手中的一沓证中找到一张长期进京证。记者注意到,那张长期进京证上的日期已经涂改过。
原因
逃避违章罚款 买假证更便宜
办理进京证明明免费,为什么还有人花钱去买呢?
原来根据规定,外地车主办理进京证前,北京警方要先在网上查验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果有,必须进行完处罚才可以办理进京证。
与先去交动辄数百元的违章处罚相比较,一张一二十元钱的进京证确实更划算。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名吉林车主就花了20元钱,匆忙地从贩子手中买了一张进京证。
外地牌照车辆 图方便买一年假证
一名贩子告诉记者,还有一种购买进京证的人,其实是没有摇到号,无法上北京牌照的人。他们通常买河北牌照的车,要在北京行驶,必须要有进京证。
“这些人一买就买一年,52张,我们一般打个折,300元齐活。他们也省得来回折腾,不然每周都得到收费站办证处报到。”该贩子说。
记者认识多名在京工作的外地人,由于没有购车资格,或者摇不到号,只好在河北廊坊等地购车,进京证也确实多以这种方式解决。
来源
高速出京路口 “回收”作废进京证
然而,这些贩子手里哪来的这么多进京证?一名贩子向公路对面一指:“那儿呀!你进京需要进京证,出京的时候,进京证自然就没用了。”
记者驱车到对面出京方向的停车场一看,果然见到几个人拿着进京证揽生意。每当有外地牌照的车辆出京,几个人立即围上去,询问对方是否出售进京证。
如果有司机要出售,这些人就会说“一张进京证换一张北京地图”。如果司机不同意,贩子就拿出一元钱买下已经没用的进京证。
记者观察多时发现,每当搜罗到多张进京证后,总会有一个人冒风险横穿公路,把进京证送到进京方向的停车场,交到“合作”的贩子手中。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随即到其他高速公路及国道入口暗访,发现“进出京买卖证”的情况同样存在。
律师说法
涂改日期再销售 属于变造行为
中国法学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张平发表意见认为,这些贩子的行为涉嫌违犯《刑法》规定中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平指出,进京证上加盖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证件专用章”,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涂改截止日期再销售,本身就属于变造行为,完全可以用280条来制裁。”张平说。
文并摄/特稿记者 辰光
调查
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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