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永康市溪岸初中发给不在岗老师的通知,要求其返校工作。
5月3日,浙江省《永康日报》用两个整版刊登了一则公告:《永康市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曝光、公示该市192名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此次公开名单,源自浙江省永康市政府的“自选动作”: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在编不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自查。
永康市纪委称,目前,对名单还需进一步核查和公示,并欢迎老百姓投诉举报,最后抓出真正吃空饷的人,予以处理。
浙江永康市5月3日的《永康日报》,一时洛阳纸贵,当天,该报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名单,被市民抢购一空。
“这绝对是原汁原味的自查名单。”5月7日,永康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蓝群英说。
“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部门,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永康市纪委常委应振勇介绍。
原局领导“吃空饷”
技管中心原主任每月3000多元工资,发65%的基础绩效工资
在《永康日报》公布的名单中,原永康市教育局技管中心主任颜某名列其中。
因犯受贿罪,2003年7月,颜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5月8日,技管中心主任陈发起证实,颜某刑满后未回到工作岗位,但一直领取工资。
目前,该中心现有事业在编人员7名(包括颜某在内),另有3名临时工,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据了解,该中心编制很紧张。
财务办公室提供账本显示,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服刑期间,颜某每月的生活费为300多元;2007年10月,颜某恢复发工资,工资定级为13级,每月实发工资1000多元。
从2012年1月份起,颜某每月工资涨到3000多元,比一般的工作人员工资还要高。
技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从今年1月起,永康教育系统实行绩效工资,颜某每月3000多元工资,发的是65%的基础绩效工资,没有其他奖金。
技管中心工作人员称,有人曾与颜某联系上,颜某也表示愿把钱交回财政专库。颜某之前是领导,因“面子”上过不去,至今还在外地,未回到岗位上。
另外,在未办理辞职擅自离岗的人员中,还包括原民政局副局长陈某。陈某从2003年7月开始不在岗,但仍在领取财政拨款的工资。
昨日,记者找到永康市民政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长,对方直接回绝:“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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