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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近日对“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办法”进行再次修订。新“办法”取消了原有7大类12种大病的救助范围限制,扩展为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大病。受惠人群也从原来的以低收入家庭为主向上延伸到中等收入家庭,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政府救助,其中参保患者自负费用超出规定数额部分,政府最高救助90%。 据介绍,凡参加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 参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不超过90%的比例救助,范围外医疗费按不超过70%的比例救助。限定各级医疗机构范围外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分别为:市外医院30%、市级或三级医院20%、二级医院15%、一级医院10%,超过比例的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城阳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的办法,城阳区已基本实现了重大疾病救助的全覆盖。(刘锟锋 矫超 马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