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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大代表栾少湖提交了《关于加强青岛市道路名称管理的建议》。栾少湖建议建立面向全市的路名数据库,加强对于道路名称混乱地区的指示和标示管理,全面普查路名,并消除重名谐音。 现状>>> 区市道路命名有规律 栾少湖指出,青岛市的道路名称具有一定的规律,其中市内四区的道路主要以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名称命名,崂山区的道路主要以“岭”字自然地理实体、“高”“新”组词和深圳市行政区划等名称命名,黄岛区的道路主要以江、河、山、岛的名字命名,平度、莱西、胶南等县级市的道路主要以全国城市的名称命名。 市县级道路多有重名 根据调查统计,市民反映青岛道路名称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市区道路与县级市道路存在重名现象,市区部分道路存在谐音现象。据统计,青岛市共有“北京路”3条,分别位于市南区、平度市、胶州市;共有“天津路”4条,分别位于市南区、平度市、莱西市、胶南市;共有“人民路”3条,分别位于四方区、平度市、胶南市。这种道路重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各县级市有独立的道路命名权。道路的重名现象不利于推进青岛市城乡一体化的建设。 部分道路名称混乱 “青岛市出租车司机反映,青岛部分地区的道路名称比较混乱,没有规律可循,容易导致市民迷惑。例如,出租车乘客指定的目的地是“劲松四路”,司机沿着辽阳西路顺向分别经过劲松一路路口、劲松二路路口、劲松三路路口寻找。按照道路分布规律,下一个路口应当是劲松四路路口,但实际上却是 “同安四路”,“劲松四路”位于辽阳西路以北,与劲松一、二、三路的分布规律完全不同。”栾少湖介绍,青岛市很多出租车司机都曾经遇到过类似因道路名称分布没有规律而找不到路的情况。 据市民反映,李沧区顺河路、秀山路等部分道路投入使用近十年,但长期没有道路指示牌,行人、司机问路非常不便。再如前面提到的同庆路,不少出租车司机反映,该路除了路牌外没有其他醒目的指示,非常容易转圈找不着路。 建议>>> 路名管理应“一盘棋” 针对以上问题,栾少湖建议修改 《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在“大青岛”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道路名称管理。” 据了解,《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各县级市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命名,独立开展道路名称管理工作。此项规定是基于基层民政事业独立管理的制度做出的,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但是长期的独立管理导致市区与县级市的地名重复现象非常严重,其弊端已经逐渐显现。青岛市要打造 “宜居、幸福”的国际化大都市,要推动“一轴三带”的组团式发展,必然要求市区与县级市树立统一的城市形象,而道路的重名现象严重阻碍了青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步伐。 消除重名与谐音现象 栾少湖表示,由于道路名称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不能够重复使用,且需要与已有路名形成和谐的整体,因此可以预先建立全市范围的路名数据库进行资源储备。青岛市地名委员会应当对全市范围内的道路名称进行普查,着重消除重名与谐音的现象,并将现有的道路名称录入路名数据库中,防止新建道路名称再次出现重复的问题。 对新道路的命名也成为道路名称管理的重要内容。栾少湖建议,首先旧村改造时应当注意保留当地的历史名称和特色,将该自然村或社区历史文化通过道路命名传承下去,防止乡村因为城市化而丢失其历史底蕴。其次,新建城区要充分体现该区域的产业特色或园区特色。(王磊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