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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应设“知识产权特区” 为国家提供新经验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3-26 08:14:14

    【代表建议】 设“知识产权特区”为国家提供新经验

    支持西海岸经济新区建设,不少人大代表出谋划策,其中黄岛代表团市人大代表栾少湖提出一个《关于在我市“西海岸经济新区”设立知识产权特区的建议》,认为目前新经济的典型特征,是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创新产业。尤其是西海岸经济新区不能走老路,不能靠牺牲环境,不能靠粗放型发展,要立足自主创新。经济核心是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这就需要特别重视其中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也特别需要青岛在西海岸经济新区走出新路子,为国家发展提供新经验。 仿照中关村模式设立法律服务中心

    因此,栾少湖建议把西海岸经济新区作为“知识产权特区”新试验区。结合我市实际,参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知识产权战略》,从宏观上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指导全区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

    仿照中关村模式,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促进办公室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促进办公室,是新区工作的机构,接受青岛市知识产权局监督和指导,在行政性质上属于西海岸经济新区的政府性事业机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即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平台,负责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联盟的日常工作,组织面向新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培训、宣传、调查委托业务、诉讼委托业务。

    对西海岸经济新区和我市高新区、蓝色硅谷区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综合衔接优化,增大辐射和带动作用。对西海岸经济新区的专利申请费用,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在当前政府资助范围内优先保证。 通过3年努力培育一批“蓝色”企业

    政府可以圈定创新型试点企业,引导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蓝色”品牌企业,逐渐推广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集群。同时支持新区同行业形成联盟,组建专利池,开展专利许可经营。推行融资信托计划,以杠杆的方式,鼓励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创业。

    对西海岸经济新区内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严处罚,提高行政查处和司法审判的执行效果,吸引外商品牌企业开发投资。(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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