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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历下拟为民警设立委屈奖 奖励受侵害民警

来源:齐鲁晚报 2012-03-12 06:59:22

  “我们正在考虑设立委屈奖”

  如何确保维权过程的公平公正?历下公安分局出台了执法管理规范,实行110接处警、执法办案全程视频化。

  贾延昭说,分局各单位每天将110接处警录像传输到分局证据管理系统。办公室、法制大队、督察大队对110接处警全程录音录像和执法办案全程录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合检查。

  据了解,2011年,历下公安分局共处置维权案件34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27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人,没有一起案件因处罚不公引起上诉或信访。

  但贾延昭也强调,警察“不能为了维权而维权”,根据受伤害的程度,划分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实施侵害的群众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性质恶劣,造成影响的案件依法处理。

  2012年春节刚过,燕山派出所民警老刘在处理辖区内一起醉酒滋事的警情时,被醉酒当事人逼退十几米,最终还是没能躲过对方的拳头。

  “当时的心情,就像坐电梯似的,一升一降。”特警出身的老刘回忆,若在平时,一两个小伙也难近身。可他随即就冷静下来:自己是一名民警,正在执行公务。

  事后,考虑到当事人当时的状态及其家庭状况,宽容的老刘还主动提出与对方协商处理,“得给他一个机会”。

  目前,历下公安分局正在研究对受侵害的民警设立“委屈奖”。

  历下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彭伟说,在处理侵犯民警权益案件时,“尽管我们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但还是避免不了公安机关既当指挥员又当裁判员的事实”。

  “民警维权尚无专门法律”

  除了“帮自己人说话”嫌疑外,民警维权的另一个尴尬在于:国内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

  虽然从2003年开始,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丽涛就在两会上建议增设“袭警罪”,但“袭警罪”却迟迟不见动静。反对者认为妨害公务罪在一定意义上已包含袭警罪。而支持者认为:警察担负着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职能的特殊身份,所面临的对象及环境远非其他执法人员可比;没有袭警罪,也导致袭警成本过低。

  “维护民警权益的唯一根据是事实,唯一准绳是法律。”贾延昭也意识到民警维权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内部,“必须动员社会力量,警民关系的重建必须是在法治的前提之下,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或专业法律团体很有必要”。

  对于历下公安为民警维权的做法,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公安业务教研室主任孙吉明表示了赞同:单个部门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多部门按一定规则、程序研究处理,更有利于维护民警权益,保护执法主体。

  第三方介入警察维权,具体如何操作,目前还没有公安机关试水,“我们打算找一些专家座谈,讨论其可行性。”历下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姬建华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已经开始考虑往这个方向上迈步。

  “很显然,历下公安采取的是回避制度。”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峰也赞成第三方介入,“建议维权委设立在检察院或者司法局,效果会更好”。(记者 鲁超国 尉伟 实习生 杜彩霞 孟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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