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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酒后开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在未“解冻”期间,司机张某竟然再次因酒后驾驶被查获。由于是二次酒后驾驶,且构成了无证驾驶,张某被处以合并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也就是说,张某今后如想继续开车,必需像新学员那样重新学习并参加科目一至科目三的考试。 一见交警调头逃 前晚,胶南警方开展 “春季攻势”夜查统一行动。前晚8时30分至10时30分,胶南交警大队在国省道沿线设置了4处执勤点,对过往车辆逐一筛查。晚上9时48分,在滨海公路与大湾路路口处的联合执勤点,一辆车牌号为鲁B×××05的灰色面包车由东向西驶来。但在距夜查点约100米时,面包车司机突然发现前方警灯闪烁。看到有民警检查后,便不顾执勤交警的停车示意,突然掉转车头准备逃跑。执勤民警见状,急忙跑步追了上去,还未等该车调过头来,执勤民警便已经赶到将其拦下。 上网一看是累犯 当执勤民警让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他支支吾吾地说忘记带驾照了。说话时,该驾驶员一直低着头,还用手挠着鼻子捂着嘴,有意躲避民警。民警问他喝没喝酒,他连说“忙到现在还没吃饭呢。 ”执勤民警怀疑该男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便要求其接受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他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是酒后驾驶。此时现场执法车内的民警通过身份证号码,查到此人姓张是临沂人,暂住胶南,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原来张某于2011年10月12日因酒驾被胶南交警查获,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至今驾驶证仍未“解冻”,目前还属无证驾驶。随后,“二次酒驾”的张某被琅琊派出所民警带回进一步审查。 二次酒驾拘10天 昨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11年5月1日实施的 “新道交法”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昨天一早,张某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后悔不已。 “我知道驾驶证暂扣期间再开车属于无证驾驶。不过我是干个体的,不开车实在不方便,就心存侥幸了。 ”张某懊悔地说,“昨晚上和客户一起吃饭,为了应酬就喝了点酒,谁知道开车回家时,第二次被查着了。 ”张某说,当听民警说第二次酒驾要被行政拘留时,他吓了一跳,“这一点真的不了解。自从上次酒驾被查到后,我喝酒收敛了很多,昨晚也就只喝了一瓶啤酒,感觉没事才开的车,真没想到这么巧又被查到了。 ”昨日,胶南警方依法对张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