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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揭牌 新政详解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2-29 16: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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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哪些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途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那么所谓的共用部位包括哪些?

    据介绍,依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215号)规定: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内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主要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房屋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单元门、避雷针、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房屋保修期内不得动用

    业主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并不是所有共用部位的维修就可以动用这笔资金。“如果房屋仍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来支付维修费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业主需要明确房屋的保修期限。

    据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利息计入账户滚存使用

    依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215号)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息,利息计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滚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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