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市南区政府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2-02-24 13:38:58

    贴号: 36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住在中联广场旁,宜业宜居成奢望

    问题: 住在中联广场旁,宜业宜居成奢望!每天夜里吵闹不休,多次反映无果,让我们不禁怀疑,所谓的留言板只是形式,政府切实的采取有效措施还老百姓一个清净的环境才是根本!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民生在线中反映市南区中联广场酒吧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区进行了认真办理。

    2012年2月15日20时33分市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市南区中联广场内酒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针对举报人举报酒吧晚上扰民的情况,执法人员向场所负责人出示执法证,并要求场所负责人在经营过成中降低背景音乐的音量,不要影响附近居民。

    针对酒吧经营过程中噪音扰民情况,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分贝测试并依法处理。后期我区将协调市环境保护部门予以解决。

    贴号: 35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平度路45号有无拆迁计划

    问题: 请问平度路45号有无拆迁计划,房屋破旧,实在不能住了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平度路位于中山路周边,该区域现状是:部分房屋年代较长、破损严重,缺乏配套设施,居民生活不便。该区域位于我市的风貌保护区内,涉及改造资金、安置房源等条件需要全市统筹解决。目前,市、区政府非常重视,已着手进行黄岛路、北京路等片区的前期规划和改造的准备工作,条件成熟的片区拟年内启动。

    

    贴号: 358

    网友: qjs_0125

    标题: 区长你好: 江西路68号有没有拆迁计划?具体什么时间?谢谢!

    问题: 区长你好: 江西路68号有没有拆迁计划?具体什么时间?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该区域暂无改造计划。

    贴号: 35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什么时候能回迁

    问题: 我是云南路拆迁户要的是网点房到现在一直没有回迁消息而且去年的过渡费也没发我经常打电话到市南开发建设局咨询1是经常无人接听电话2是接到电话的人推诿扯皮请问李区长这就是人民的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吗我们已经在外漂泊了五年了什么时候是个盼头能否给个答复

    嘉宾答复: 您好,首先对您因不能按期回迁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云南路非住宅回迁,目前回迁初步方案已形成,报市相关部门审批,我们将积极协调,待审批通过后,将进行回迁定位工作,到时会提前告知大家回迁安置的时间。

    贴号: 349

    网友: aa傲雪

    标题: 08年被区政府违法强迁至今无人和答复

    问题: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南区居民王建玲,97年离婚我带着女儿回到娘家与我父亲妹妹同住,父亲去世后房子由我妹妹承租,因为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而妹妹王建秋顶替我父亲上班,所以妹妹王建秋是房子的承租人。07年我区旧城改造,我住的区域在改造范围之内。因为我不是房屋的承租人,政府说同住没有权利要房子,所以我和妹妹王建秋没有签拆迁协议。08年6月24号孙区长带领110,120,119公安,城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还有社会上的流窜犯来到我们家断水断电,就在我们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对我们进行了违法暴力强迁,造成财产被抢家具被毁。7月28号上午我们为了要回被抢的财物去市政府信访局上访,信访处长郭某带领五四广场派出所警察,有四个警察一个在我前面拽着我的头发还有两个警察扭着我的胳膊有一个在我后边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拖进信访室。有一个警察打我的头部和肋骨,使我当场被打晕,被120急救车送往青岛的四0一医院抢救,由我们区信访局栾某、街道办事处徐主任、居委会主任李某在医院陪同。妹妹王建秋被五四广场派出所剪掉头发戴着手铐送往青岛大山看守所,宣布以刑事拘留15天却在被关押三天后又以行政放出(现有犯罪记录)。我不知道政府为什么这样对我们!如果当时我们拿着凶器或者影响政府办公,政府这样对待我们,我们可以理解,可我们是手无寸铁老百姓并没有过分,我们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而已!那是我们用血汗钱一点一点买回来的!尤其是我,女儿上中学我离婚,单位效益不好,每月260元工资,女儿由初中、高中、大学,吃尽人间苦头,把女儿培养成一名法律系大学生!我最困难时三天只吃一餐饭!在这种的情况下我也没有求助政府,政府没理由这样对待我!旧城改造我们举双手欢迎,但不能因为我是同住人没权没势没钱就把我改到大街上去啊!我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还有居住权啊。07年我由一个失业工人变成了每月1400多元的退休工人,从08年到现在我拿着这1400多元的退休金,从青岛到济南再到北京比我原来三天一餐的日子还惨!原来的心脏病加重,慢性肾小球肾炎时常发作,腿肿的像一根木棍弯不下。拖着病身子在北京跑来跑去至今没有任何答复。而我们区像我这样的情况都能给解决为什麽政府不一视同仁呢?就因为我是普通老百姓家里没当官的吗?没有钱送礼吗?我也不相信区领导不顾政府老百姓的死活让我身处危难之中?!我现在已经站在悬崖边缘,随时都可能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在威胁哪个人,这是政府造成的,因为我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哪一个人或者部门在给我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他们不是推诿就是扯皮!希望区政府认真对待我的问题。恳求政府可怜一下我们孤儿寡母的给我们一线生存的希望。让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感觉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心。

控诉人:王建玲 身份证:370202195710313045

    嘉宾答复: 您好,按照2007年拆迁时依据的《拆迁条例》,你不是房屋承租人,不在补偿安置范围内,但在你妹妹安置房内有居住权。区政府实施的旧城改造,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对你的问题将依据政策法规,妥善处理。

    贴号: 34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八大湖管区龙泉路15号楼道应急灯和扶手问题

    问题: 我是龙泉路15号居民,我们这个楼座似乎是被遗忘的角落。前几年,全区安装楼道照明感应灯的时候,我们这里被遗忘了。全区安装楼梯扶手的时候,我们楼前通往龙泉路的,陡峭的楼梯也被遗忘安装扶手了。龙泉路人行道,距离楼前地面道路落差有2米多,也没有安装护栏。请区长安排工作人员看看,能否落实下,让我们不再被遗忘。

    嘉宾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八大湖街道近期将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结合楼院整治,优先安排。

    贴号: 3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在青岛海边游玩遭驱赶,为啥?

    问题: 带外地来的朋友到海边去赶海,总有一帮人很野蛮的驱赶游客!不让赶海,声称海是他们包的,搞养殖!新闻也报道过多次!区长怎么看这样的情况?

    嘉宾答复: 您好,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沿海海域使用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负责,我区没有管理权限,我们会将问题反映给市相关部门,以争取妥善处理。

    贴号: 342

    网友: 爱登山

    标题: 中联广场扰民已久请求领导过问一下

    问题: 李区长,你好,我们是金湖路30号的居民,旁边的中联广场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我们的院简直成了公共厕所,随处大小便,男男女女吵闹不休……

    最近青岛新闻网上也有很多反应中联广场的帖子,请你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周围的百姓谢谢您!!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民生在线中反映市南区中联广场酒吧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区进行了认真办理。

    2012年2月15日20时33分市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市南区中联广场内酒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针对举报人举报酒吧晚上扰民的情况,执法人员向场所负责人出示执法证,并要求场所负责人在经营过成中降低背景音乐的音量,不要影响附近居民。

    针对酒吧经营过程中噪音扰民情况,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分贝测试并依法处理。后期我区将协调市环境保护部门予以解决。

    贴号: 33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法强迁

    问题: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南区居民王建玲,97年离婚我带着女儿回到娘家与我父亲妹妹同住,父亲去世后房子由我妹妹承租,因为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而妹妹王建秋顶替我父亲上班,所以妹妹王建秋是房子的承租人。07年我区旧城改造,我住的区域在改造范围之内。因为我不是房屋的承租人,政府说同住没有权利要房子,所以我和妹妹王建秋没有签拆迁协议。08年6月24号孙区长带领110,120,119公安,城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还有社会上的流窜犯来到我们家断水断电,就在我们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对我们进行了违法暴力强迁,造成财产被抢家具被毁。7月28号上午我们为了要回被抢的财物去市政府信访局上访,信访处长郭立军带领五四广场派出所警察,有四个警察一个在我前面拽着我的头发还有两个警察扭着我的胳膊有一个在我后边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拖进信访室。有一个警察打我的头部和肋骨,使我当场被打晕,被120急救车送往青岛的四0一医院抢救,由我们区信访局栾瑞荛、街道办事处徐主任、居委会主任李明霞在医院陪同。妹妹王建秋被五四广场派出所剪掉头发戴着手铐送往青岛大山看守所,宣布以刑事拘留15天却在被关押三天后又以行政放出(现有犯罪记录)。我不知道政府为什么这样对我们!如果当时我们拿着凶器或者影响政府办公,政府这样对待我们,我们可以理解,可我们是手无寸铁老百姓并没有过分,我们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而已!那是我们用血汗钱一点一点买回来的!尤其是我,女儿上中学我离婚,单位效益不好,每月260元工资,女儿由初中、高中、大学,吃尽人间苦头,把女儿培养成一名法律系大学生!我最困难时三天只吃一餐饭!在这种的情况下我也没有求助政府,政府没理由这样对待我!旧城改造我们举双手欢迎,但不能因为我是同住人没权没势没钱就把我改到大街上去啊!我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还有居住权啊。07年我由一个失业工人变成了每月1400多元的退休工人,从08年到现在我拿着这1400多元的退休金,从青岛到济南再到北京比我原来三天一餐的日子还惨!原来的心脏病加重,慢性肾小球肾炎时常发作,腿肿的像一根木棍弯不下。拖着病身子在北京跑来跑去至今没有任何答复。而我们区像我这样的情况都能给解决为什麽政府不一视同仁呢?就因为我是普通老百姓家里没当官的吗?没有钱送礼吗?我也不相信区领导不顾政府老百姓的死活让我身处危难之中?!我现在已经站在悬崖边缘,随时都可能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在威胁哪个人,这是政府造成的,因为我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哪一个人或者部门在给我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他们不是推诿就是扯皮!希望区政府认真对待我的问题。恳求政府可怜一下我们孤儿寡母的给我们一线生存的希望。让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感觉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心。

    控诉人:王建玲 身份证:370202195710313045

    嘉宾答复: 您好,按照2007年拆迁时依据的《拆迁条例》,你不是房屋承租人,不在补偿安置范围内,但在你妹妹安置房内有居住权。区政府实施的旧城改造,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对你的问题将依据政策法规,妥善处理。

    贴号: 334

    网友: 淡水3000

    标题: 关于中联广场扰民问题

    问题: 李区长,您好。我是金湖路30号小区的居民,向您反映对面中联广场几个问题:1、扰民。酒吧每天音箱震天响,在政府明令禁止的大年初三以后每天半夜一两点钟放鞭炮,男男女女吵闹的无法让居民入睡,有条件的就卖房搬走了,剩下我们无条件的已经受了3年多了,老人得不到安宁,孩子上学休息不好。2、小区无人管理。来中联广场吃饭、喝酒的人,经常把车停进我们小区,总共就30、40个车位,经常逼的我们无处停车。还有些不自觉的人在我们院子里大小便、呕吐。3、最近据说中联广场是违章建筑,房产证都是假的。请求您关注,帮我们解决我们小区困扰已久的问题,代表小区200多户居民向您致谢!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民生在线中反映市南区中联广场酒吧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区进行了认真办理。

    2012年2月15日20时33分市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市南区中联广场内酒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针对举报人举报酒吧晚上扰民的情况,执法人员向场所负责人出示执法证,并要求场所负责人在经营过成中降低背景音乐的音量,不要影响附近居民。

    针对酒吧经营过程中噪音扰民情况,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分贝测试并依法处理。后期我区将协调市环境保护部门予以解决。

    贴号: 3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中联广场扰民谁来管!?

    问题: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现在当官有几个为民做主的,都是为了自己的钱权和仕途,不管老百姓死活。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民生在线中反映市南区中联广场酒吧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区进行了认真办理。

    2012年2月15日20时33分市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市南区中联广场内酒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针对举报人举报酒吧晚上扰民的情况,执法人员向场所负责人出示执法证,并要求场所负责人在经营过成中降低背景音乐的音量,不要影响附近居民。

    针对酒吧经营过程中噪音扰民情况,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分贝测试并依法处理。后期我区将协调市环境保护部门予以解决。

    贴号: 3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救救金湖路院的老人孩子吧!!!

    问题: 看见三位区长上线,可见市南区政府对本次民生在线的重视,中联广场夜潮酒吧的问题已经有很多帖子了,我在反映一次,夜潮酒吧离居民区一条小路之隔,每晚男男女女酒彪子发疯大呼小叫老人孩子不得安宁,金湖路30号院原是个职工宿舍,院里以老人居多,每晚下半夜真是有位网友说的鬼哭狼嚎,还有夜潮门口的出租车,下半夜喇叭声、吵架声此起彼伏,各位区长们,换位想想,如果你们的家人生活在这种环境里,你们怎么办???我们反映了很多次,各部门推来推去,已经听惯了各种官话,希望三位区长能有个切实的手段,救救这帮老人孩子吧!!!!!!!!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民生在线中反映市南区中联广场酒吧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区进行了认真办理。

    2012年2月15日20时33分市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市南区中联广场内酒吧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针对举报人举报酒吧晚上扰民的情况,执法人员向场所负责人出示执法证,并要求场所负责人在经营过成中降低背景音乐的音量,不要影响附近居民。

    针对酒吧经营过程中噪音扰民情况,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分贝测试并依法处理。后期我区将协调市环境保护部门予以解决。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市规划局局长王亚军网谈实录 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