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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明确了班级规模、人员配置等具体要求。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前科了解到,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有59所,从3月15日开始执行新“省标”。公办幼儿园教师无身份、待遇无保障的现象将得以改变。 据悉,《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该标准指出,幼儿园教职工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保育、后勤服务人员逐步采用劳务招聘等方式解决,不列入编制管理。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园1︰6~8;寄宿制幼儿园1︰5~6。教职工结构比例为: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配正副园长各1名,10个班以上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可在上述配备标准基础上增配副园长1名。园长应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其他管理工作一般由教师兼任。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1%。医务人员一般每园配1名,寄宿制的每园配2名,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财务人员一般每园配专职会计1名,出纳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名。 根据新要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5年核定一次,核编后全面实行编制实名制,健全完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配套约束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严格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拨幼儿园相关经费。 昨日,市教育局学前科工作人员介绍,据2011年数据统计,我市共有304所幼儿园,56641名在园幼儿。其中公办幼儿园有59所,这59所公办幼儿园中,其中城区有15所幼儿园的教师属于在编制人员,占到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总人数的16%。“新政”实施后,不在编制人员可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列入编制管理。 根据要求,我市从3月15日开始实施新“省标”,有效期至2017年3月14日。(文/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