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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导游胁迫游客消费 被依法吊销导游证(图)

来源:人民网 2012-02-15 14:41:09

当事游客所报旅游团海南地接社“沙洲国际旅行社”。(新华社记者郭程摄)

  人民网海南电 2012年2月8日,广西卫视“三亚导游宰客”报道,反映山东游客郑某一行于2012年1月19日在海南旅游过程中,导游以不参加自理景点消费就不发房卡为由,让游客在酒店大堂滞留2个小时的遭遇。海南省旅游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郑某一家3人在济南海天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参团,由海南沙洲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接待,接待导游为杨敏。2012年1月18日下午,郑某一行由济南乘飞机到达三亚,19日三亚行程结束后在去兴隆的路上,导游杨敏要求客人交纳8个自理项目的费用(含玉带滩、槟榔园、日月湾、亚洲风情园、浪漫天涯、南山佛教文化苑、红艺人表演、夜游三亚湾),共计1000元/人,有17人在旅游车上自愿交纳。该团到达兴隆月亮湾酒店后,在等候办理入住手续时,杨敏以不交自理费用就不给房卡为由,继续要求另外的15名游客交纳自理项目费用,导致游客在该酒店大堂等候达2小时。

  1月20日早晨,杨敏在带客人到万宁兴隆亚洲风情园参观时,郑某等部分游客因未交纳自理费用,被安排在景区门口等候其他参观的游客。客人对此强烈不满,向旅游部门投诉,万宁市旅游局责令旅行社取消自理项目并退还游客缴纳的1000元/人,重新安排导游带团并保证后续行程服务质量。海南沙洲国际旅行社退还了所收款项并派另一名导游林某完成后续行程。

  综上所述,导游杨敏在接待团队过程中,以不缴纳自理景点费用就不给房卡胁迫游客消费,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6条,依据第24条相关规定,决定对导游杨敏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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