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9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警备区来我市检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情况。从2010年开始,我市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到每人6000元,对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入伍的义务兵,增发当年义务兵优待金的30%,对到西藏等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对立功受奖人员加发奖励金。 2011年共为886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590.6万元,为228名立功受奖人员发放奖励金7.4万元。检查组对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给予肯定,希望我市继续加大政策落实和服务力度,推动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再上新水平。 市领导庄乾玉、赵兴绩、李德沛陪同检查。(李荣波) |
上一篇:胶南市企业节能减排可获奖励
下一篇:省经信委调研组来胶南市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