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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幸福 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是我们党践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所在。必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和管理创新,更加注重起点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促进收入分配等结果的相对公平,更加注重百姓内心的幸福感受,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宜居幸福城市的建设者和共享者。 加快实施富民工程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证重点群体就业。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创业文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使城市更有活力、更具创造力。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的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帮扶贫困群众和经济薄弱村脱贫致富。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快构建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教育强市战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城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产业。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走出具有青岛特色的社会管理新路。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推进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加快构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形成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网络。在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引进社会力量发展非基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性需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建设法治社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大力推进阳光政法,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服务,促进公平正义。加强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重视防灾减灾,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延伸 ★从“学有所教”迈向“学有优教” 强市必先强教。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是青岛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 站在百余年的教育基石上,我市将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改革创新教育,以育人为本,把实现教育公平、优质和科学发展作为青岛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更有力的人力支持、智力支撑和知识贡献。 我市教育正朝着“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铿锵迈进,为百姓建设一流学校、发展一流教育。根据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率先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成教育强市,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性人力资源优势,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从“病有所医”迈向“病有良医” 健康是民生之本。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新跨越。我市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巩固2009至2011年五项重点改革成果,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符合青岛现代化国际城市要求、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群众就医更加便捷,费用负担逐步减轻,基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民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现代医疗服务业初步形成,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全市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 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中国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步入老年,老龄事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市将继续巩固完善家庭和社区养老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十二五”期间,参保缴费人数将达到195万人。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老年人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低保对象中80岁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等特困家庭的特殊生活补贴制度。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将养老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等为补充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15年,街道、镇普遍建有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人娱乐室,在老年人家中设立养老互助点4000个,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老年人达到10000人。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到2015年,全市城乡各类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的比例达到3%以上。 专题点评 宜居幸福的好日子 人们向往住在更好的城市,拥有更好的生活。“宜居”“幸福”将是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基本方向。 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再度唤起人们建设美好生活的智慧和激情,如何打造城市的“宜居”状态——这一城市发展的命题,也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当然,寻找适合地域特色的宜居城市发展路径,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宜居”城市需要和谐共赢的区域协同,不同城市群联手改善环境、优化经济结构,在优势互补中集聚、节约并优化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宜居”城市需要强大有力的社会支撑系统,城市交通、公共安全、能源循环系统更加科学有效,公共资源实现合理配置,社会保障体系得以扩大完善,城市抗灾减灾水平不断提升,为居民营造和谐发展的空间,为居民打造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的利居之地;“宜居”城市需要公平正义的人文环境和丰富多元的文化享受,让居民在一种具有历史感和归属感的城市文化中生活,并随着时代迁移使“幸福感”持续内化到内心之中,成为实现城市“乐居”的建设者和共享者。 宜居幸福我们理解,要既见“物”又见“人”,既注重“物质”又注重“精神”,既看重“外在”又看重“内在”。有了宜居城市,才有居民幸福;居民幸福了,才是宜居城市。我们相信,在“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下,创造美好生活的智慧和激情必将转化为一种自觉行动,调动起全市人民为一个美好幸福的城市和美好幸福的未来努力奋斗!(记者 张华) ★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住房已成为老百姓关注的头等大事。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也是一个渐进的民生目标。 我市在全国率先编制了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至今已先后启动实施了两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住房保障覆盖面已经达到15%。从2011年起,我市启动了新一轮三年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建设计划由上一规划期开工建设2.4万套增加至6万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规划期的3.5万户增加至6万户。其中,2012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3万套,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要不少于9000套。“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0万套,预计至“十二五”末,我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超过20%。张华 漫画 司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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