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 正文

青岛将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2-10 06:55:41

  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是我市今年确定的市办实事之一。那么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可以为市民节省多少殡葬费?免费政策惠及的人群又有哪几类,新政具体从何时起开始执行?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这项新政策将惠及全市七类人员,基本丧葬费人均在1000元以上,实施后每年将为丧属节约8416万元。

  “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这一措施,属于全省首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郭处长介绍说,青岛市共有殡仪馆7处,分别为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殡仪馆。长期以来,青岛市居民逝世后,居民在殡仪馆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消费均由丧属自行负担,这次即将出台的殡葬惠民政策,是继骨灰免费撒海、各殡仪馆对低保困难群体和优抚对象实施免费政策之后,青岛社会保障制度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郭处长介绍说,按照国家民政部界定,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运输(指普通车辆,含遗体消毒、馆内遗体搬运)、遗体存放(普通柜冷藏)、火化和基本骨灰寄存(1年)。2011年青岛市共有6.4万人去世,普通居民在基本丧葬方面每人花费在1000元以上,按照这一数据估算,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后,每年将为丧属节约费用共计约8416万元。

  免费政策惠及的人群主要包括7类,分别是青岛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人员;在青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岛市户籍的学生;驻青部队现役军人;与在青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等七类人员在殡仪馆的基本殡仪费。据介绍,目前免除基本殡葬费的具体政策还在商讨制定中,有望于今年第二季度出台。(记者 于小阳)

  新闻内存

  免除殡葬费崂山先行

  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崂山区自2010年1月1日起已在全省率先实施丧葬补贴全覆盖,由政府买单,解决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1000元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近两年,我市一直在做相关调研,将崂山区的这一做法推广到全市。

  此前,根据我市有关政策,可获得丧葬救助的人群仅限于持有民政部门发给有效证件的城市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孤老和农村孤老优抚对象等,可免除普通车辆运灵费、普通炉火化费、消毒费等费用。另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离退休人员,企业在职人员以及在本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去世后可享丧葬补助待遇,但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没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居民去世后无丧葬补助。

  烈士子女定期发补助

  民政部、财政部8日下发《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金。

  据悉,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建立档案,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样,形成定期更新机制。(记者 于小阳)

-
相关链接

上一篇:107吨鲜花空降青岛 普涨两三成
下一篇:青岛企业工资已接近珠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