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满家人的“挤对”连扎6名亲属,造成两人死亡。 昨日上午,辛立春被一中院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铁锤猛击亲戚头部 33岁的辛立春系江苏人,高中文化。法院审理查明,辛立春与被害人袁某一家系亲戚关系,案发前辛立春在袁某出资、袁某的二儿子小平(化名)经营的北京一家公司工作。 2009年10月25日,海淀区复兴路袁某大儿子大力(化名)家中,辛立春与袁某一家七人共同住宿。当夜,辛立春认为袁某和小平言语上有对自己不尊重,与两人发生争执,持铁锤分别击打二人头部,并用折叠刀切割二人颈部,致二人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持刀砍切多名亲戚 次日早上7点多,辛立春惟恐罪行败露,趁正在吃早餐的大力不备,持铁锤猛击大力头部。大力被打后,随即与辛奋力搏斗。过程中,辛立春又分别持折叠刀、菜刀对大力及闻讯前来制止其行凶的大力的母亲、大力的妻子、妹妹头面部、颈部等处进行砍、切,致大力、大力母亲重伤,大力的妻子、妹妹轻微伤。 “常遭挤对才砍人” 辛立春被批捕后,供述称因为觉得常受袁某一家的挤对所以当天才砍人,“自己反正也活不了了,所以就不想后果了,用菜刀乱砍,也不管他们的死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辛立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有部分犯罪系未遂,但辛立春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记者 张媛 通讯员 李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