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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吃拿卡要最高罚1000 一车最多6人同练

来源:青岛早报 2011-12-30 05:48:24

    每辆教练车上安排同时参加驾驶操作培训的学员不得超过6人、学员有权挑选教练员、教练吃拿卡要的将被处罚200元至1000元……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条例》将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何时考试协议中约定

    新鲜出炉的《条例》分6章共51条,记者发现《条例》中不少内容都

是针对驾驶员培训中存在的焦点问题,而有的放矢地做出了规定。随着学车市民数量的不断增加,而交管部门的考证能力有限,不少市民报名很长时间、某一个科目学完很长时间了,可仍然苦苦等不到考试安排。还有市民表示,明明有的学员报名学车比自己晚,但对方参加考试的时间竟然比自己还早,甚至有的学员表示自己需要给教练表示一下,才能及早获得考试机会。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表示,市人大在调研中也发现了这种情况,因此在《条例》中专门做了约定。按照《条例》第3章第19条的规定,培训经营者应当与参加培训的学员签订书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培训经营者为学员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的费用、时间安排等事项,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据介绍,《条例》实施后,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的示范文本,以防止驾校与学院签订的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

    一辆车最多6人同时练

    “交费的时候,驾校说得天花乱坠,交完费后发现,一名教练带的学员太多,去一次驾校根本练不了太长时间。”相信很多市民学车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特别是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驾校搬出市内四区,学员们“千里迢迢”地去了一趟,却只能在车上练习十几分钟。万振东表示,《条例》实施以后,类似的问题将不会存在,因为学员上车操作的时间都通过打卡记录,如果达不到预约时间,就可以拒绝在培训记录上签字。

    根据《条例》第3章第2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驾校应该建立、使用统一的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准备记录学院培训过程。驾校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学员培训时间。同时还明确规定,每部教学车辆安排同时参加驾驶操作培训的学员不得超过6人。同时在第22条规定,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驾校应当为学员选择教练员提供条件。

    考证前先查培训记录

    以往的驾驶员培训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驾校的培训根本没有达到要求,通过各种关系或者侥幸通过考试,拿到了驾照,这也是“马路杀手”的主要来源。

    根据《条例》,以后培训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将学员的培训记录,报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完成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的学员,应当颁发结业证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签培训记录时,应当对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进行查验。

    学员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签的培训记录,并存入驾驶员考试档案。培训经营者不得为未经其培训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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