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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休息时如果被吵闹声吵醒,谁都会生气,不过吕某的火气却有些大,制止无果后,吕某竟从家中掏出一把猎枪,朝天鸣放,以让吵闹的人安静下来。结果周围安静了,吕某也被民警逮捕了。由于吕某非法持有枪支,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买了枪还试鸣 被抓后吕某的心情明显平静了不少,他今年39岁,小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平时都住在李沧区某村庄的临时租房内。据他交待,家中的猎枪是自己在 嫌吵闹竟开枪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吕某正在家中休息,这时突然听到窗外有人争吵。原本以为吵几句就消停了,谁知争吵的人嗓门越来越大,让吕某没法休息。于是他走到屋外,要求两人到别的地方吵架,不要影响周围人休息。结果两人没有理睬,还反骂了吕某几句,说他多管闲事。这下子惹恼了吕某,他回到屋里,拿出猎枪,装上子弹后出门,吵架的两人见状后愣住了。更让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时吕某突然举起枪,对着天鸣放了一声,两人直接吓坏了,于是立即离开了现场。随后其中一人拨打电话报警,还没等吕某回家藏好枪,民警就将吕某当场逮捕,缴获单管猎枪一支、子弹五发、弹壳一枚。经公安机关鉴定,吕某使用的单管猎枪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 自愿认罪获刑 庭审时,吕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并且自愿认罪。法院审理时认为,吕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应予处罚。不过吕某自愿认罪,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可以从轻处理。最后法院裁定,吕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了解,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闻延伸 钢珠枪击公交获刑五年 2010年2月至8月期间,刘某为泄私愤,驾驶夏利轿车先后在南京路等多个路段,用随身携带的射弹弩或气枪在会车时,向行驶中的公交车窗发射钢珠,击碎多辆公交车车窗玻璃。除了向行驶中的公交车射击,刘某还在午夜时分向停靠的公交车射击。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向行驶中的车辆发射金属弹丸的破坏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刘某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法院予以从重量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