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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19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青岛火车站获悉,根据济南铁路局统一安排,自2011年12月21日起,青岛火车站开通自助语音电话订票服务,订票电话为“95105105”,从而实现了车站窗口、自动售票机、客票代售点、网上购票、电话订票“五位一体”的售票服务体系。 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指售票日),电话订票系统试运行,期间,电话订票的客票预 电话订票服务时间为每日6:00至23:00,订票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未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可订同日期、同车次、同席别的车票不超过3张;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同日期、同车次仅限订1张。订票范围为济南铁路局所属车站发售的票额。 旅客凭订票系统提供的订单号、订票身份证原件或乘车人身份证原件(购学生票、伤残军人票时还应提供相应证件),到车站窗口、自动售票机或客票代售点取票,伤残军人票仅限在车站取票。代取车票时,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订票人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售票员确认登记后方可办理。成功订票后,12点前预订的订单,铁路订票系统将保留至当日22点前,12点后预订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次日12点前。超过保留期限,订单自动取消。 到车站取票时只对异地票收取每张5元异地售票手续费,其他情况不收费,在代售点取票时收取每张5元的客票销售服务费,此外在票价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自2012年1月8日(指乘车日)起,青岛火车站所有始发旅客列车均实行实名制,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并进站、乘车。旅客进站乘车时,铁路客运和公安人员将对旅客所持车票和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验,票证人不一致或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旅客,不得进站乘车。(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