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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车管所采访获知,截至10月底,济南市驾驶人临界身体条件证明的人数为5700人,因超过规定期限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驾驶资格的人数为33105人。其中,年龄超过60周岁的老年驾驶员占相当大的比例。 根据公安部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但 市车管所提醒,驾驶人应按照规定定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到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不能驾驶相对应的机动车辆;超过规定期限,驾驶证就会被驾驶证管理系统自动注销。为避免驾驶人因不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注销驾驶资格,车管部门通过网上车管所的“查询公告”栏目将驾驶证未审验、驾驶证注销、驾驶证未换证和临界换证等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驾驶员及时查询审验。“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超过3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就无法再恢复驾驶资格了。”车管人员介绍。 |